杭州市上城區教育局所屬浙江省杭州第六中學等24家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公開招聘教職工44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貫徹落實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實施辦法》(杭人政〔2006〕5號)和《杭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操作程序(試行)》(杭人社發〔2014〕380號)等文件規定,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和崗位
參加本次招聘的事業單位,經費形式均為財政全額撥款,參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員均列入事業編制。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條件及其他情況詳見附件1《杭州市上城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2017年12月直接面試招聘教職工計劃》(以下簡稱“計劃”)。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本次招聘面向以下兩類人員:
(一)全日制優秀應屆畢業生(指2018屆及尚未初次就業的2017屆畢業生,下同)
1. 具有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的應屆畢業生;
2. 具有本科學歷、學士學位的全國重點大學校級及以上優秀畢業生或優秀學生(團)干部,或綜合(專業)成績排名前30%;
3. 具有本科學歷、學士學位的浙江省內普通高校省級優秀畢業生或省級優秀學生(團)干部,或綜合(專業)成績排名前20%;
4. 具有本科學歷、學士學位的普通高校省級優秀畢業生,或綜合(專業)成績排名前10%;
5. 獲得省級師范技能比賽(或職業能力大賽)二等獎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6. 學前教育專業綜合(專業)成績排名前40%;
7. 免費師范生。
(二)優秀在職教師
1. 具有研究生學歷和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在職教師;
2. 具有高級職稱的在職教師;
3. 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并獲得過地市級及以上綜合性榮譽的杭州市在職在編公辦教師。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圍外,應聘人員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
2.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具有適用的教師資格證(2018屆畢業生暫不作要求,但在報到錄用前必須取得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2017屆畢業生須提供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4.應聘語文教師普通話水平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應聘其他教師要求二級乙等及以上(2018屆畢業生暫不作要求,但在報到錄用前必須取得適用的普通話等級證書)。
5.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研究生學歷者年齡放寬至45周歲及以下(197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專業、專業技術職稱和資歷。
7.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