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縣機關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為做好公開選調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選調單位及人數
選調單位:中共金湖縣委辦公室、金湖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選調人數:共6人,其中縣委辦公室2人;縣政府辦公室4人。性別要求男性。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金湖縣機關單位中使用行政編制,且已進行公務員登記的科辦員,包括市垂直管理部門符合條件的在職人員。
(二)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和綜合文字水平;
3、具備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并于報名截止前取得本科及以上畢業證書;
4、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2年12月以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工作經歷需提供養老保險繳費證明(2015年以后錄用的鄉鎮公務員不得報考);
計算公開選調職位工作經歷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12月。
6、具備正常履行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不稱職的人員;
5、按規定應當回避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報名采取個人自愿、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人員限報一個單位。
報名時間:2017年12月4日—12月10日
報名地點:縣行政中心522室(縣委組織部干部科)。
報名時,需攜帶以下材料:
1、《金湖縣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一式三份,在金湖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公示欄下載);
2、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需檢視原件);
3、近期一寸免冠證件照4張;
報名結束后,報名成功人數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崗位,則按比例核減計劃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
報考者本人要對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性負責,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選調、錄用資格。
(二)考試內容和方法
采取閉卷筆試的方式。考試內容及分值:公文基礎知識及綜合文字能力,分值200分。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筆試成績在金湖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
(三)考察
由用人單位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別確定縣委辦崗位3人、政府辦崗位5人進入考察(末位成績并列的應聘者一同進入)。考察人選確定后,由用人單位及組織人事部門組成聯合考察組,對考察人選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注重工作實績,全面、客觀、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作風紀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查閱干部檔案,核實有關報考信息是否真實,相關手續是否完備。
(四)體檢
根據考試及考察結果,由用人單位綜合研判,按崗位實際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進行。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公示
經過考察、體檢綜合確定擬選調人員,并在金湖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選調的,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
在辦理相關手續階段,擬選調人選的公示結果影響調動或考生明確放棄調動等出現缺額的,在考察合格人員中,由用人單位綜合研判進行遞補。
(六)辦理調動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選調的,按規定時間到選調單位報到。擬選調人員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間不辦理調動手續。試用期滿經考核符合調入要求的,辦理調動手續,不符合調入要求的,回原單位工作。
四、組織實施和要求
(一)選調工作由中共金湖縣委辦公室、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二)報考人員和參加選調工作人員要自覺遵守公開選調工作的有關規定,嚴禁弄虛作假。對違反規定和紀律要求的,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0517-86882401,0517-86882415
投訴電話:12345,0517-86882483
中共金湖縣委辦公室、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