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泰州軍分區《關于實施退役士兵村官培養工程的意見》(泰發〔2014〕7號)精神,進一步拓寬退役士兵就業渠道,發揮退役士兵在新農村建設中的重要作用,經研究,決定繼續選聘一批退役士兵到村任職。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及數量
本次選聘崗位為村(含涉農社區)“兩委”正職助理。選聘崗位為:九龍鎮、蘇陳鎮、罡楊鎮、城東街道、城西街道、京泰路街道各1名。
二、選聘對象范圍及條件
1.具有海陵區戶籍的退役士兵(士官);
2.2014-2016年及2017年11月底前的退役士兵(士官);
3.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5年12月1日后出生),優秀的退役士官年齡可放寬至37周歲(1980年12月1日后出生);
4.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5.熱心農村基層工作、有志于到農村建功立業,服務群眾有感情、發展富民有本事、作風行為有正氣,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能勝任農村基層工作;
6.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本科以上學歷優先。
三、選聘程序
本次選聘工作由區委組織部、區民政局共同組織實施,各鎮街園區配合。按照公布選聘公告、組織報名、資格審查、遴選考查、量化積分、綜合積分、研究人選、組織體檢、公示聘用等九個步驟進行。具體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選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中國海陵網”“海陵黨建網”等媒體向社會公布選聘公告。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12月8日—12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
2.報名地點:各鎮街園區民政辦公室
報考人員到本人戶籍所在的鎮街園區民政辦公室報名,且僅限報本鎮街園區范圍內的崗位。
3.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不接受網上、信函、電話等方式報名。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者除提供報考人員的報名資料和委托函外,還需要代報者本人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報名時,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泰州市選聘退役士兵到村任職報名表》,附2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張。同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1)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2)戶口簿;(3)畢業證書;(4)退出現役證;(5)部隊任職證明;(6)受部隊團級及以上表彰獎勵證書。
(三)資格審查
由各鎮街園區黨(工)委對照公開選聘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并將符合條件的初步人選上報區民政局。區民政局會同區委組織部對照報名條件,對初步人選進行資格復審。按照與選聘名額不少于1.5:1的比例,確定參加遴選考查的人選,報名人數不足的,相應核減選聘名額。
(四)遴選考查
采取面談形式,全區統一組織對考查人選進行素質測試,形成考查得分,滿分100分。
(五)量化積分
根據《泰州市選聘退役士兵到村任職量化積分細則》,區民政局會同區委組織部對參加考查人選進行積分,以最高積分為基準,作為滿分100分,其他人員按照“個人積分/最高積分*100分”的換算辦法,計算每人量化積分的百分制得分。
(六)綜合積分
按量化積分的百分制得分占30%,考查得分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查人選的綜合積分。量化積分、考查得分和綜合積分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七)研究人選
區委組織部和區民政局召開聯席會議,結合綜合積分情況,研究確定擬錄用初步人選。
(八)組織體檢
組織擬錄用初步人選進行體檢,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按該招聘崗位考查人選中按綜合積分排名情況從高到低一次性遞補。
(九)公示聘用
對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政府網站和各鎮街園區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鎮街園區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將聘用人員名單報區委組織部備案。
四、培養管理
1.新聘用的退役士兵,由鎮街園區安排到村(涉農社區)任職。新選聘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
2.新聘用的退役士兵(士官)納入《泰州市村干部隊伍雁陣培育計劃(2017-2019年)》中村年輕干部苗子統一管理。
3.退役士兵村干部在聘用期內,享受村干部副職的報酬和考核等相關待遇。具體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泰州軍分區《關于實施退役士兵村官培養工程的意見》(泰發〔2014〕7號)執行。
咨詢電話:0523-86391123
中共泰州市海陵區委組織部
泰州市海陵區民政局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