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天津市委組織部、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津人社局發〔2011〕10號《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7〕37號)文件精神,為了拓寬選人用人渠道,保證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開展,特委托天津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進行公開招聘的實施。天津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通過天津輕工職業技術學院招標確定的第三方平臺招標,經專家組評審,天津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符合實質性要求,技術參數無負偏離,報價未超出預算,應征中標。制定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天津輕工職業技術學院是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市財政全額撥款、面向全國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學院于2011年3月首批進駐海河教育園區,于2012年3月被國家教育部批準為國家骨干高職院校建設單位,2014年以優秀成績通過國家骨干高職院校驗收。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一)根據我院實際需求,擬在2017年公開招聘博士學位專業教師3名。
光伏發電技術與應用專業教師1名;
模具設計與制造專業教師1名;
電子商務專業教師1名。
(具體條件見附件1招聘計劃表)
(二)根據我院實際需求,擬在2017年公開招聘專業教師17名;職業教育研究崗6名;軟件開發工程師崗2名。
光伏發電技術與應用專業教師1名;
安全技術與管理專業教師1名;
數控設備應用與維修專業教師1名;
會計專業教師3名;
物流專業教師1名;
文物鑒定與修復專業教師1名;
廣告設計與制作專業教師1名;
服裝設計與工藝專業教師2名;
思政專業教師3名;
英語專業教師2名;
體育專業教師1名;
職業教育研究崗6名;
軟件開發工程師 2名。
(具體條件見附件2招聘計劃表)共計28名。
三、招聘人員基本條件
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
2、具有良好的品行,無不良誠信記錄;
3、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專業需求規定的資格條件;
6、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戶條件;外省市人員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進的相關政策。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4、現役軍人;
5、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的人員;
6、凡與招聘單位現在職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或與在職人員及配偶有直系血親關系的人員;
7、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七、體檢
面試合格人員按照筆試、面試各占50%的方法計算出每名參加面試人員的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保留2位小數,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并由高到低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若報考人員總成績出現并列,造成進入體檢人數超出崗位錄取計劃數的情況,依據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將在報名網站上進行公布。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的有關規定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
非招聘單位原因,未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復檢或鑒定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因考生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等原因出現的崗位空額,從原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遞補,當遞補人員總成績并列時,依據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確定。
八、考察
考察由天津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組織實施,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監督并對考察結果進行確認。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準確把握被考察對象的情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經考察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在職報考人員需同時提交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九、公示
對擬聘用的人員,在中天人力資源網(www.cnthr.com);天津渤海輕工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網址:(http://www.bhqgtz.com);天津輕工職業技術學院網址:(http://www.tjlivtc.edu.cn)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總成績、體檢及考察情況。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含試用期);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需在公示期滿3個月之內完成報到入職手續,除特殊情況經學校同意可延長報到時限外,其他均視為自動放棄。
十一、招聘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嚴格執行《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2011]10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7〕37號)精神,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凡與報考人員存在需要回避關系的,要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招聘工作紀律和規定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咨詢電話:
1.招聘程序咨詢電話:23266305
2.招聘專業咨詢電話:28775808,28775812
監督電話:
1.招聘單位:28775857
2.招聘服務單位:23267111
天津輕工職業技術學院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