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于全面建立和進一步完善全省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制度意見的通知》(吉政辦發〔2010〕16號)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省直事業單位人員招聘制度的意見〉的通知》(吉人社字〔2009〕35號)和中共吉林省委組織部、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吉林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放活事業單位人才交流的意見(試行)》(吉人社聯字〔2016〕45號)精神,現將2017年白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7年白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10人。其中,江源區26人、臨江市20人、長白縣24人、撫松縣13人、靖宇縣27人。具體招聘崗位詳見《2017年白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3號公告)》(附件1)。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12月19日至1999年12月19日期間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崗位要求確定。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2017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年齡計算截止時間均為2017年12月19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證為準)。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年齡、學歷、專業、戶籍、工作經歷、執業(職業)資格等條件,詳見《2017年白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3號公告)》(附件1)。
(三)其他資格條件
1.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2.在職人員報考,應征得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被辭退(解聘)未滿5年的原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3.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招聘中因嚴重違紀違規被禁考仍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全日制在讀的非2017年畢業生(2018年1月1日以后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17年畢業生。畢業證、學位證證書日期其中有一個為2017年的,可視為2017年畢業生。全日制在讀的非2017年畢業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5.現役軍人。
6.“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特崗教師”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等未達到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員。
(五)回避情形
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或者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報名辦法
2017年白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的報名、資格審查、繳費確認和打印《準考證》等工作均通過網絡進行。
六、公示
經體檢和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白山市人民政府和白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后,放棄擬聘用人選資格的崗位不再遞補。因不符合報名、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取消擬聘用人選資格的崗位,在報考同一崗位考試總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反映有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公示后,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
不符合聘用要求取消擬聘人選資格的崗位,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開始辦理聘用手續后考生放棄應聘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放棄的崗位不再遞補。
2017年畢業生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時,均須提供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的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內。
八、政策待遇
(一)編制待遇。給予全額財政撥款事業單位編制,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待遇。
(二)統一管理重點培養。被錄取的考生,由市委組織部統一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統一組織培訓,培訓結束后,將選派到農村基層一線掛職服務,掛職服務期為3年,服務期滿后回原招聘單位工作。掛職期間,嚴格按照國家、省事業單位法律法規及《白山市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大學生到農村工作鍛煉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及考核,對考核不合格,服務期內不在村工作、隨意抽借調等情形的,視情節解除聘用合同,取消事業編制。到崗工作后,綜合表現優秀、發展潛力大的,納入后備干部隊伍管理。
(三)擇優提拔。服務年限滿3年并表現優秀的,在提拔使用、上級機關遴選、掛職鍛煉等方面優先考慮。符合公務員調任條件的,可擇優調任到公務員崗位。特別優秀的,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任職資格條件的,同等條件優先提拔到副鄉(科)級或副縣(處)級工作崗位。
(四)給予生活補貼。對招聘的博士研究生給予不低于10萬元的生活補貼,“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碩士研究生和清華大學、北京大學本科生給予不低于6萬元的生活補貼。生活補貼自簽訂聘用合同之日起每工作滿一年發放一次,5年內發放完畢。
(五)給予住房補貼。5年服務期內,對聘用的博士研究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碩士研究生和清華大學、北京大學本科生提供每月600元的租房補貼,每工作滿一年發放一次。5年服務期內以本人身份在白山購房的,5年服務期滿后憑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一次性給予10萬元購房補貼。
九、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一)信息發布網站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hrss.jl.gov.cn);
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http://www.jlzkb.com);
吉林人才網(http://www.jlrc.com.cn);
白山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 www. cbs.gov.cn);
白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 hrss.cbs.gov.cn)。
(二)其他事項
1.招聘考試的通知、公示等其它有關信息可登錄白山市人民政府、白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
2.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咨詢電話”欄。
3.網絡技術服務電話:白山市人事考試中心0439-5081251。
4.監督舉報電話:
中共白山市委組織部人才辦0439-3257868;
白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察室0439-3292661。
5.政策咨詢電話:
0439—3257868 白山市委組織部;
0439—3721259 江源區委組織部;
0439—5220789 臨江市委組織部;
0439—8223311 長白縣委組織部;
0439—6212599 撫松縣委組織部;
0439—7221566 靖宇縣委組織部。
十、有關要求
(一)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聘用資格。
(二)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的,均視為自愿放棄應聘資格。
(三)考生在體檢合格后和考察、公示、聘用環節自愿放棄相應資格的,3年內不得參加白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中 共 白 山 市 委 組 織 部
白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