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政府同意,南通市通州區殘聯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殘疾兒童康復訓練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共招殘疾兒童康復訓練工作人員3名,崗位為南通市通州區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兒童康復教師。工作地點為南通市通州區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通州區銀河路123號)。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政治可靠、作風正派、責任性強,有事業心和責任感,服從組織安排;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或治安管理處罰記錄,無較嚴重的個人信用不良記錄,無被開除公職記錄;
3、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語音清晰,無傳染性疾病;
4、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康復類專業或者特殊教育類專業、師范類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有殘疾兒童康復訓練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本人攜帶相關證件至南通市通州區殘聯(通州區銀河路123號)404室,聯系電話:86121396。
2、報名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1張,身份證、戶籍證明、畢業證書及相關資格證書等(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二)資格審查
對前來報名的應聘人員,由南通市通州區殘聯根據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經初審合格后確定參加相關考試。
(三)考試
報名資格審查結束后,根據應聘人數,由南通市通州區殘聯決定考試方式,根據考試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入體檢階段。
(四)體檢
擬錄用人員按1:1的比例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頒發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在指定縣級以上綜合性衛生醫療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承擔。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空缺名額依次替補。
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取消聘用資格。
四、待遇
被聘用的人員與南通市通州區宏達勞務技術開發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工資待遇參照通辦發﹝2009﹞40號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