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把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落到實處,堅持大抓基層的鮮明導向,著眼于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和村(社區)長遠發展需要,建設一支高素質村級后備干部隊伍,逐步優化村級干部隊伍結構,增強村(社區)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現就我鎮選拔“候任村(社區)干部”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拔名額安排表
鴨塘1名,塘村2名,西村1名,高峰2名,石嶺2名,青山1名,東京塘2名,山口垌2名,坡頭2名,馬路頭2名,楊村2名,楊充2名,孔化1名,龍頭2名,那洪2名,白鳩地2名,南合2名,塘梨根2名,公居2名,中垌社區2名,那梨2名,塘灶1名,白石1名,福嶺1名,棟背2名,蘭山2名,瓦廠1名,梨華2名,番昌2名,留村2名,陂口2名,蘭山社區1名。
二、選拔條件
“候任村(社區)干部”人選須具備以下八個基本條件:(1)政治素質好,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政治立場堅定,堅決維護黨和國家利益,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2)模范遵守和嚴格執行法律法規,積極維護公共秩序和社會穩定;(3)公道正派,作風民主,團結協作,廉潔自律;(4)愿意為村(社區)群眾服務,服務改革、服務發展、服務民生、服務群眾、服務黨員的能力強,帶頭致富和帶領群眾致富的能力強;(5)勤奮工作,任勞任怨,敢于擔當,開拓創新;(6)身體健康,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7)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候任社區干部”要求大專以上學歷);(8)戶籍須在本村(社區),非戶籍人員須在本村(社區)居住一年以上,并經過村(居)民會議或村(居)民代表會議同意方可參加選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選拔:(1)散布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論,公開發表違背黨中央決定的言論,參與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制造、傳播政治謠言及丑化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2)有組織和煽動群體性事件,在公共場所非法聚集,圍堵沖擊國家機關,煽動、串聯、威迫、以財物誘使、幕后操縱他人信訪等違反《信訪條例》的行為;(3)有擾亂公共秩序、妨礙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4)有違反《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關規定的行為;(5)被判處刑罰的;(6)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7)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超計劃生育未經處理、處理未完結或者處理完結未滿5年的;(8)“候任村(社區)干部”人選與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關系的;(9)其他不宜選拔為“候任村(社區)干部”的情形。
“候任村(社區)干部”人選與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有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由鎮黨委集體研究審批,從嚴把關。村(社區)現任計生專干已按現任村干部管理,不再推薦為“候任村(社區)干部”人選。
三、選拔程序
1.推薦人選。采取組織推薦、黨員群眾舉薦和個人自薦三種形式進行。組織推薦即鎮黨委或村(社區)“兩委”推薦“候任村(社區)干部”人選;黨員群眾舉薦即黨員或群眾以個人名義或聯名形式向村(社區)黨組織推薦“候任村(社區)干部”人選;個人自薦即由本人向鎮黨委或村(社區)黨組織進行自我推薦(報名截止時間為1月11日17時30分),鎮黨委報名辦公室設在中垌鎮組織辦公室,報名聯系人張豪杰18816715152、何春靜13622905486,固定電話0668-7750188;村(社區)黨組織報名地點設在各村(居)委會辦公樓。村(社區)黨組織對“候任村(社區)干部”初步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并征求鎮派出所、紀委、計生、綜治維穩等部門意見。資格審查后,在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基礎上,對照選拔條件,經村(社區)班子聯席會議研究,按不少于擬配備“候任村(社區)干部”職數的2倍確定推薦人選(2018年1月12日前)。
2.組織考試。由市委組織部統一命題、統一考試時間,鎮黨委負責組織考試、統一公布成績,采取“筆試、機試(電腦操作)、面試”等形式進行考試,由鎮紀委全程監督,考試成績按筆試成績占30%,機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確定,按崗位公布考試成績,確保考試公平公正。
筆試時間:2018年1月14日上午9時至10時30分;
考試地點:中垌鎮榕城中學電腦室
機試時間:2018年1月14日上午10時40至12時;
機試地點:中垌鎮榕城中學電腦室
面試時間:2018年1月14日下午3時開始;
面試地點:中垌鎮人民政府四樓小會議室
3.考察人選。鎮黨委根據崗位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派出考察組采取入戶調查、實地考察、個別談話等方式對人選的政治素質、工作能力、發展潛力和群眾認可度進行考察,形成考察使用意見(2018年1月19日前)。
4.確定人選。鎮黨委根據考察情況,按照每個村(社區)應配備名額,由鎮黨委會議集體討論確定“候任村(社區)干部”人選,在村(社區)范圍內進行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候任村(社區)干部”。
四、工作期限及管理
鎮與“候任村(社區)干部”簽定聘用合同,任期與每屆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任期同步,“候任村(社區)干部”聘期不得超過兩個任期。“候任村(社區)干部”參照村(社區)“兩委”干部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候任村(社區)干部”的“辭職辭退”按照實施方案規定執行。
五、待遇補貼
“候任村(社區)干部”的待遇補貼原則上不低于現任村(社區)“兩委”干部的50%,由茂名、化州兩級財政按照3:7比例承擔1000元/人/月,缺額部分由鎮村兩級統籌解決。鼓勵有條件的村(社區)適當提高“候任村(社區)干部”的待遇補貼,但不超過現任村(社區)“兩委”干部待遇補貼的三分之二。因參與農村工作,已相對固定領取其他財政補貼的,從高落實個人補貼,不得重復領取。
六、紀律與監督
本次選拔堅持標準,規范操作,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和違法違紀等行為,若有弄虛作假和違紀違規等行為,一經查實,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監督電話:0668-7750188。
七、本公告由中垌鎮黨委負責解釋。
中共化州市中垌鎮委員會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