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2012年市、縣、鄉三級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和人民警察現場資格復審補充公告(二)
根據《貴州省2012年省、市、縣、鄉四級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簡章》、《貴州省2012年法院、檢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和司法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學員簡章》和《貴州省2012年省直及垂管系統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和人民警察現場資格復審的公告》相關規定,現補充公告如下:
“基層服務項目”人員中報考非定向“基層服務項目”職位已通過資格復審但未提交市、縣兩級“引導辦”、“項目辦”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證明材料的,請于2012年8月6日17:30前提交到原資格復審單位,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交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遵義市公務員招考辦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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