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廣泛吸引優秀專業人才,廣州市海珠區擬面向全省公開選調公務員2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廣州市海珠區公開選調正科級以下職位21名(詳見附件1職位表)。
二、選調范圍與對象
面向全省范圍內黨政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具有公務員身份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身份的人員,不含聘任制公務員。
三、選調條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
(二)報考副科級及以上職位的,需具有與選調職位相匹配的任職經歷。年齡和基層工作經歷要求詳見附件1職位表。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三)公務員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或以上等次;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非廣州市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我市人口調控和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號)規定的廣州市人口準入基本條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報名:受處分期間或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司法偵查的;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內的;選調轉任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必須回避情形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有關時間計算均截止至本公告發布之日。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止。
2.報名方式: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報考者在報名時間內登錄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rssgz.gov.cn/index.html)進行報名。報名時應上傳本人近期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未按規定上傳照片的,視同未報名處理。每名考生限報考一個職位,報名人數與選調職位比例不足1:3比例的,酌情核減選調職位。
3.資格初核。將對報考人員填報信息和崗位匹配性進行初審,審核結果可在報名系統查詢,請考生密切留意。報考人員須對本人網上填報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選調職位專業要求須按《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7年版)》(見附件2)執行,并按報名要求上傳附件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凡不按要求完整填報信息的,不予審核通過。
(二)筆試。筆試采用閉卷方式,滿分100分,合格線60分,筆試內容為申論,主要考核考生的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邏輯思維、分析問題和文字表達能力。具體時間和地點在廣州市海珠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aizhu.gov.cn/site/hzqzf/gzjg/szfbm/hzqrsj/rsrm/)另行公告。筆試成績在廣州市海珠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
(三)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選調單位負責進行,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排序按選調職位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不足1:5比例的按照實際人數)。面試人選須提交的復審材料包括: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公務員登記表、《廣州市海珠區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附件3)和職位設置其他條件要求的相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等。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或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的,按資格復審不合格處理。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
(四)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或無領導小組討論形式進行。主要考核考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邏輯思維和應變能力、文字和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綜合素質。筆試、面試成績按40%和60%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五)體檢。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選調人數與考生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選調單位組織入圍體檢人員到廣州市指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執行。體檢時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六)考察。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組織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是了解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以及考察對象與選調職位的匹配度,并對考察對象的個人檔案進行審查。
(七)公示。考察合格的擬選調人員名單在廣州市海珠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天。
(八)確定人選和辦理轉任手續。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轉任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選調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
在體檢、考察和公示等環節,出現不合格者或自愿放棄選調的,選調單位可視情況研究確定是否遞補。
五、有關事項說明
1.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本人有關情況,如發現弄虛作假的,取消其報考資格;擬選調對象如不服從工作安排,選調資格自行取消。
2.未獲選調的其他報考人員,選調單位不再另行通知。
廣州市海珠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