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縣政府研究同意,2018年鄱陽縣縣直單位面向全縣全額撥款事業編制人員公開遴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名,為確保遴選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選對象
鄱陽縣現在編在崗且工作滿一周年的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參加遴選(教育系統、衛計委系統不得報考)。
二、遴選條件
參加遴選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具備遴選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3、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備報考資格:
近三年內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已立案審查尚未結案的;參與邪教組織等政治上限制使用的。
具體崗位計劃和資格條件詳見《2018年鄱陽縣縣直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三、遴選程序
1、報名與審查
(1)通過鄱陽縣人民政府網發布公告,接受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1月18-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報名地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議室(水利局九樓)。
(2)現場報名時,本人需攜帶填好的報名登記表(本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須蓋章同意報考);并出具報名必需的相關證件(畢業證、報到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張。
(3)原則上經過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與崗位比例應在2:1以上,方可開考;如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減少或取消遴選計劃。
(4)資格審查由鄱陽縣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遴選工作的全過程。
2、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主要測試報考者政治理論知識、法律基礎知識、管理知識、公文寫作與處理知識、職業道德知識、國情國力與時事政治。
(2)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考核
(1)根據筆試成績按遴選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核對象,并在鄱陽縣人民政府網上進行公布。末位同分者一并進入考核。
(2)考核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主要對擬遴選人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以及有無違法違紀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3)對因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棄等原因造成的缺額依序進行遞補一次。
(4)公示與調動
經考核擇優確定的擬遴選人員名單由鄱陽縣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遴選人員,由縣政府下達抄告單,各有關單位接縣政府抄告單后,按規定辦理調動等相關手續。
四、其他
遴選工作由鄱陽縣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鄱陽縣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公告負責解釋。
鄱陽縣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