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檢人數確定
按體檢人數與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進行總成績排序,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分組面試的在本面試組內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
如考生總成績相同,按下列順序確定:筆試成績高的、烈士子女或配偶、學歷(學位)較高的、具有相關工作經歷或時間較長的、曾受縣級(含)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獎勵且受表彰級別較高的。再有并列一并進入體檢。
體檢、考察、公示、聘用
(一)體檢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合格的考生進入考察程序。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
(二)考察
考察由各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按照《公告》和《崗位信息表》中年齡、學歷、專業、工作經歷、戶籍及其他崗位條件的要求,審查被考察人資格條件,驗證核實有關證書、證明等材料。考察內容主要有擬聘用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綜合分析能力等情況。考察結果分“合格”和“不合格”兩個等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
(三)公示
對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選在唐山事業單位招聘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結果影響聘用、公示結束前自愿放棄,導致該崗位擬聘用人數小于計劃招聘數的,在本面試組本崗位內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進入本面試組本崗位的人員同時不符合條件或放棄的,則該崗位招聘計劃取消。公示結束后擬聘崗位出現空缺,不再遞補。
(四)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經縣委、縣政府批準并報上級組織、人社部門備案后,由用人單位提出聘用意見,填寫《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擬聘人員名冊》,按照管理權限由組織、人社部門審批后,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簽訂《河北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理編制、就業、流動、工資、社保等相關手續。
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