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補充龍華區師資力量,經深圳市龍華區公務員和職員管理局同意,深圳市龍華區教育局將于近期赴北京,面向全國2018屆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正編教師共59名,具體崗位參見《深圳市龍華區公辦中小學2018年春季赴外面向2018屆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條件及有關要求
(一)招聘對象
國內外重點大學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崗位所要求條件的2018屆應屆畢業生均可報名應聘。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心理條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崗位表》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三)有關要求
1.對報考人員身份和范圍的界定
國內外重點大學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學歷及學士(含)以上學位的2018屆優秀應屆畢業生(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畢業的應屆畢業生),考試入圍的在報到時須提供全國統一的派遣報到證。大學在讀期間必修課和限選課有不及格科目者不予接受報考。
2.對報考學歷的有關要求
低學歷不能報考高學歷要求的崗位,高學歷可以報考低學歷要求的崗位,但必須符合崗位的專業要求,必須具備高學歷相應的學位。如:學歷要求為“本科”,則大專學歷不能報考,本科和研究生學歷可以報考。研究生學歷報考的,除符合專業要求外,還應具有和研究生專業對應的學位。
報考者須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歷,成教、自考、電大、業大、函授或在職黨校學歷等不接受報考。
3.對報考專業的有關要求
(1)報考者的所學專業必須與崗位要求一致。判斷專業是否相符可參考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研究生專業目錄》(附件2)。如考生所學專業未包含在專業目錄中,其所學專業與崗位要求專業所學的專業必修課程有50%以上相同的視為相符。
(2)所學專業必須與崗位規定的學歷層次相對應。如崗位要求學歷為“研究生”,專業為“漢語言文學”,若報考者本科學歷的專業為“漢語言文學”,但研究生學歷的專業為“數學”,則不符合要求。上述示例中如將學歷改為“本科”,專業為“漢語言文學”,若報考者本科學歷的專業為“漢語言文學”,但研究生學歷的專業為“數學”,視為符合要求。
(3)報考者具有2個畢業證書和2個學位證書(4本證書),可以按第二學位的專業報考。本科期間輔修的專業無法取得教育部驗證,也沒有單獨的畢業證和學位證,則不能以輔修專業報考相應崗位。
4.職業資格和能力要求
(1)所有考生報名時需提供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就高不就低,例如:高中教師資格證可報考要求初中教師資格證、小學教師資格證的崗位;小學教師資格證不可報考要求高中教師資格證的崗位),如報名時暫無法提供,須就本人教師資質提交承諾書(見附件3),承諾自畢業之日起一年內取得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屆時無法提供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2)報考英語教師崗位要求獲得專業英語八級等級合格證書。應屆生不能提供的,須就專業英語八級等級合格證書提交承諾書(見附件3),承諾畢業前取得專業英語八級等級合格證書資格,境外高校畢業生如無專業英語八級等級合格證書,須現場提供近年來的雅思考試7分或托福考試95分及以上成績單。
5.對報考年齡的要求
五、聘用
(一)辦理聘用備案手續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辦法》(深人社規〔2012〕16號)等文件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由擬聘單位按規定向龍華區公務員與職員管理局申報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所聘人員按深圳市新出臺的崗位管理制度及相關政策實施管理。擬聘人員無正當理由1年內(從面試之日起算)未辦理聘用手續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其聘用資格。
擬聘人員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試用期
聘用人員均實行12個月試用期。試用期結束,聘用人員考核合格的,予以繼續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辦理解聘手續。
六、其他事項
(一)經公開招聘進入我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的工作人員,實行規定的養老保障制度。
(二)招考相關資格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18年2月28日。
(三)應屆畢業生須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報考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件,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四)對在招聘過程中違反《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規定》及本公告規定的單位及應聘者,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數字均包含本數。
(六)擬聘人員畢業后憑全國統一的派遣報到證到龍華區教育局組織人事科報到,由組織人事科統一辦理相關手續,并安排到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不服從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招聘查詢網址
1.龍華教育在線網站:http://www.lhxq.edu.cn
2.深圳市龍華區政府在線網站招考招聘欄目:http://www.szlhq.gov.cn/xxgk/rsxx/zkzp/
咨詢電話:
深圳市龍華區教育局:0755-23336315;
深圳市龍華區公務員與職員管理局:0755-23338306。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龍華區公務員與職員管理局、龍華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深圳市龍華區教育局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