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曾都區人民檢察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書記員3名,現將招聘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招聘書記員3名(限男性)。
二、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政治思想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奉獻精神強,能吃苦耐勞;
3、具備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或技能;
(二)具體資格條件
1、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律專業畢業。
2、年齡應在28周歲以內,能夠熟練操作計算機。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法律、法規規定可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二、招聘程序
(一)受理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年3月16日——3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曾都區人民檢察院7樓710辦公室(白云湖東堤109號)
3、咨詢電話:13908669519 0722-3325761
4、應聘人員報名時需提交以下資料: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驗證報告、工作簡歷。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應聘者本人對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負責。
5、資格審查。對應聘人員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通知考核時間、考核地點,凡提供虛假資料的,取消應聘資格。
(二)基礎能力測試
1、筆試
應聘人員收到考試通知時,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筆試內容主要考核招聘崗位所必需的法律專業知識。
2、技能考核
書記員技能考核內容為打字錄入,按照每分鐘正確錄入的字數計算考核分數(如每分鐘正確錄入75字,即75分)。滿分為100分,超過100字/分鐘按100分計算。
3、面試
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語言表達能力、分析問題能力、實踐能力、心理素質等。
三、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人員屬在職人員的,應當提供依法終止或者解除與原單位的勞動合同證明書。
聘用人員實行人力資源代理,工資福利待遇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聘用人員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內不合格的,可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曾都區人民檢察院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