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補充寶安區師資力量,深圳市寶安區教育系統將于近期赴外面向2018年優秀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常設崗位工作人員若干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條件及有關要求
(一)招聘對象
國內大學、境外知名大學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崗位所要求條件的2018年優秀應屆畢業生均可報名應聘。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心理條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崗位表》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三)有關要求
1.對考生身份和范圍的界定
國內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學歷及學士(含)以上學位的2018年優秀應屆畢業生(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畢業的應屆畢業生),考試入圍的在報到時須提供全國統一的派遣報到證。大學在讀期間必修課和限選課有不及格科目者不予接受報考。
留學歸國人員取得相應本科(含)以上學歷及學士(含)以上學位的2018年優秀應屆畢業生(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畢業的應屆畢業生),通過考試、考察和體檢后,必須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
2.對報考學歷的有關要求
考生均須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學歷及學士(含)以上學位。
3.對報考專業的有關要求
(1)考生所學專業必須與崗位要求的專業相符。如考生為研究生英語專業應屆畢業生,其本科所學專業為物理,既可以報考要求研究生英語專業的崗位,也可以報考要求本科物理專業的崗位。專業是否相符可參考國家教育部頒布的《高職高專、本科以及研究生專業目錄》(見附件3)。崗位要求是六位代碼的專業,則只有該專業符合崗位要求;崗位要求是二位或四位代碼的,則其相應的下一層級的四位或六位代碼的專業也符合。崗位有專業方向要求的以崗位表要求為準。若報考者所學專業在專業目錄中沒有,根據報考者提供的學歷證書及成績單判定是否符合崗位專業要求;同樣,若專業目錄中沒有與留學回國人員所學專業名稱完全一致的專業,根據所提供的學位證書及成績單中文翻譯文件判定其專業代碼歸屬及是否符合崗位專業要求。
本科專業為“教育學類”(0401)或研究生專業為“教育學”(0401),且專業研究方向與崗位要求學科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2)所學專業必須與崗位要求的學歷層次相對應。如崗位要求學歷為“研究生”,專業為“數學”,若考生本科的專業為“數學”,但研究生的專業為“物理”,則不符合要求。
(3)報考者具有2個畢業證書和2個學位證書(4本證書),可以按第二學位的專業報考。本科期間輔修的專業無法取得教育部驗證,也沒有單獨的畢業證和學位證,則不能以輔修專業報考相應崗位。
4.職業資格和能力要求
所有考生報名時均須提供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小學崗位須具備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初中崗位須具備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高中崗位須具備高中(中職)及以上教師資格證,中職崗位須具備中職(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如報名時暫無法提供,須就本人教師資質提交承諾書,書面保證能在畢業后1年內取得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所有入圍考生辦理入職手續時須提供教師資格證。
5.對報考年齡的要求
最高年齡限制統一為40周歲以下(即1977年3月10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2013年3月以來參加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考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3.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4.非地方班的軍隊院校應屆畢業生;
5.2018年9月1日以后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6.現役軍人;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聘用
(一)辦理聘用備案手續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由擬聘單位按規定向寶安區人力資源局申報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所聘人員按深圳市新出臺的崗位管理制度及相關政策實施管理。擬聘人員無正當理由1年內(從面試之日起算)未辦理聘用手續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其聘用資格。
擬聘人員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試用期
招聘單位須與新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1年的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崗位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辦理轉正手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解聘手續。
通過本次考試進入我區事業單位常設崗位的工作人員,合同期內未經用人單位同意擬調離該單位的,視為違約,單位可以不予辦理調動手續。
六、其他事項
(一)招考相關資格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18年3月10日。
(二)應屆畢業生須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報考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三)對在招聘過程中違反《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辦法》及本公告規定的單位及應聘者,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數字均包含本數。
(五)擬聘人員畢業后憑全國統一的派遣報到證到寶安區教育局人力資源科報到,由人力資源科統一辦理相關手續。報考區教育局下屬新校崗位的,不服從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招聘查詢網址
1、寶安區人力資源局網站
www.baoan.gov.cn/rlzyj/
2、寶安區教育局網站
www.baoan.gov.cn/jyj/
(七)咨詢電話:
深圳市寶安區教育局:(0755)27750517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寶安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深圳市寶安區教育局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