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重慶市九龍坡區機關事業干部隊伍建設,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根據中共重慶市委組織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公務員局《重慶市公開遴選公務員暫行辦法》(渝人社發〔2012〕24號)精神,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經九龍坡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公開遴選主任科員及以下非領導職務層次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參公人員)。
一、遴選原則
按照公開、民主、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擇優選用。
二、遴選人數和職位
本次公開遴選主任科員及其以下非領導職務層次公務員、參公人員24人,具體職位、資格條件等見附件1。
三、遴選對象和資格條件
(一)遴選對象。本市各級黨政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或參公人員登記的在編在崗人員。
(二)資格條件
1﹒政治素質好,組織觀念強,具有較強的敬業精神,善于團結同志;
2﹒近5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3﹒自愿在九龍坡區服務5年以上;
4﹒具備擬任遴選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符合回避的有關規定,報名人員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和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所在單位,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父母關系、兄弟姐妹關系的人員所在單位及其下屬單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在試用期內的;
(2)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處理的;
(3)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調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5)參加公招、轉任至現單位未滿2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選程序
本次遴選由九龍坡區委組織部、區人力社保局會同遴選單位共同組織實施。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辦理轉任手續等程序依次進行。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2年8月13—14日。
報名地點:報考區委組織部、區法院、區委黨校工作崗位的,在區委組織部干部科報名;報考其余崗位的,在區人力社保局公務員科報名。
報名時,只能選擇一個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報名時須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1﹒《重慶市九龍坡區公開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單位或主管部門蓋章同意)、承諾書(附件3);
2﹒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身份證明材料:公務員或參公人員錄用文件、公務員或參公人員登記表(若為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
4﹒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
重慶主城九區以外的人員可委托報名,對行政編制人員報考參公事業編制崗位的,選調后需本人遞交調整編制申請,原編制性質根據選調單位屬性自然調整。
(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區委組織部、區人力社保局會同相關單位進行。對委托報名的,根據復印件,按照招考簡章規定的條件和內容,進行預審。待考生參加筆試時,按照《簡章》規定提供相關證件原件,區委組織部、區人力社保局會同相關單位在筆試期間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
(三)考試。考試由區調配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兩部分,均實行100分制。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式為“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各崗位選調名額與報名人數須達到各崗位1:3的筆試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比例的則相應遞減或取消選調名額。每一輪成績分別達到60分者,方可進入下一輪程序。每輪成績、進入下一輪考試人員名單及考試總成績在九龍坡區機關公示欄內、“九龍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進行公示。
1﹒筆試。考生于2012年8月20日在報名點領取《準考證》。外地考生可與九龍坡區委組織部干部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聯系后,在筆試當天領取《準考證》。筆試時間初步定于2012年8月下旬(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考試內容以《綜合基礎知識》為依據,復習資料可在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購買。
報考區委組織部的工作崗位、區社保局文秘崗位和區醫保局文秘崗位的,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考試主要內容為命題寫作。
2﹒面試。根據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達不到1:2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若進入面試的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初步定于2012年8月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當場宣布面試成績。
(四)考察、確定初步人選。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面試成績為序,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由九龍坡區調配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并進行資格復查,研究提出初步人選。若個別職位經考察認為無合適人選,經區調配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同意后,可終止遴選。
(五)體檢。對研究確定的區外初步人選組織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渝人發〔2005〕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進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本人支付。體檢不合格的,其缺額在該崗位每一輪成績均達到合格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報考區委組織部的工作崗位的,對體檢合格的進行試用,試用期為三個月。
(六)辦理轉任手續。經區調配領導小組研究確定選調人員后,對選調人員進行公示。經公示不影響選調的,由區調配領導小組辦公室通知相關承辦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辦理調動手續。本次遴選不負責解決其家屬調動、住房等問題。
未盡事宜由區調配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后,報區調配領導小組確定。
五、紀律要求
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是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若有違犯者,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追究當事人責任。
聯系方式:
九龍坡區委組織干部科
電話:023-68781113
九龍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
電話:023-86169316
相關資料可查閱九龍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jiulongpo.cqhrss.gov.cn。
本簡章由重慶市九龍坡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2012年重慶市九龍坡區公開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
重慶市九龍坡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2年8月
附件:九龍坡區2012年面向全市公開遴選機關工作人員簡章附件2-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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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坡區2012年面向全市公開遴選機關工作人員簡章附件2-3.doc 》來源于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最近更新2012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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