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事業單位用人需要,促進社會公益事業發展,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湖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鄂人〔2003〕16號)、《鄂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鄂州人社發〔2016〕56號)要求,鄂州市事業單位2018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6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本次公開招聘:
(一)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二)在公務員公開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三)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
(四)現役軍人;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
本次招聘的具體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鄂州市事業單位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一,以下簡稱《崗位表》)。
(一)關于報考年齡等截止時間:年齡截止時間為2018年4月2日,專業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18年4月2日,畢業證取得截止時間為2018年8月1日,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于2018年8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對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應證件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關于年齡的計算方式:如某崗位年齡要求為30周歲及以下,則報考該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應為1987年4月2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類推。
(二)關于學歷要求的說明:《崗位表》中學歷一欄標明 “大專及以上學歷”,指具有大專學歷及以上學歷的人員;“本科(學士)學歷”,僅限于本科學歷且具有學士學位的人員;“本科及以上學歷”,指具有本科學歷及以上學歷的人員;“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指具有本科學歷且具有學士學位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碩士”,指具有碩士學位的人員;“碩士研究生”或“研究生(碩士)”,指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且具有碩士學位的人員;“博士”,指具有博士學位的人員;“博士研究生”或“研究生(博士)”,指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且具有博士學位的人員。
三、報名方式及時間安排
(一)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的報名、初審及查詢、繳費和打印準考證均通過湖北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hbsrsksy.cn/進行。
(二)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2018年4月8日9:00-4月15日17:00。17∶00報名系統自動關閉。
2、資格審查時間:2018年4月8日9:00-4月16日17:00,招聘單位網上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可同步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3、繳費確認時間:2018年4月8日9:00-4月17日17:00,報考人員網上繳費確認。報考人員在繳費期間,未按期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4、準考證打印時間:2018年5月21日9:00-5月26日9:00繳費成功人員打印準考證。打印中遇到問題請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或與湖北省人事考試院聯系解決(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7-87325035;繳費確認、準考證打印咨詢電話:027-87325449)。筆試考務咨詢電話:0711—3358455(市人社局)、0711—3381516(市人事考試院)。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多選無效。
七、考察、體檢
按考生筆試和面試總成績,依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人選。
(一)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人崗相適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職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中還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3、因考生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依考生筆試和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二)體檢
1、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
2、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經主管部門研究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應聘者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全部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醫囑暫緩可能對胎兒健康有影響的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且體檢結論合格的,再行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4、體檢費由應聘者承擔。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
5、因考生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依考生筆試和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八、公示及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考生綜合成績、考察、體檢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經主管部門審定后,在市人社局、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定聘用合同,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所聘崗位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取消后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這次招聘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辦理入編手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對違紀違規人員的處理
公開招聘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認定和處理。
十、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公告附件《崗位表》中所列的內容,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咨詢詳見附件三)。
招聘公示公告及相關信息請關注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和招聘部門網站。
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