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鎮黨委、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考、擇優招聘工作人員若干名,現將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四)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不得報名。
三、招聘崗位(詳見職位表),每人僅限報一個職位。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報名時間:2018年4月11日(星期三)—13日(星期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板芙鎮政府大院5號樓組織人事辦公室
聯系電話:0760-86501285(梁小姐)。
(二)招考對象
招考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畢業以上人員。2018年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18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首日(即2018年4月11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三)報名要求
1、需本人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到報名地點現場報名。
2、報名人員須攜帶以下證件:戶口簿(戶主及本人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證書),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半身標準彩照2張,招考崗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的,應以單位出具工作經歷證明、勞動合同、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等材料為依據(上述三項材料至少需提供兩項)。年齡和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日期為本次公開招聘報名的第一日(即2018年4月11日)。
2018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戶口簿(戶主及本人頁)、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其它有關證明材料;在國有單位工作的,須有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上述證件及證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和復印件,審核后留復印件退回原件。
3、報名提交的報考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名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和錄用資格。若2018年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因考生個人原因無法在指定時間內取得相關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責任自負,招聘單位有權按公告約定解除勞動關系,且不給予考生因解除勞動關系引起的相關經濟補償。
4、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18年4月21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2、筆試地點中山市板芙鎮第一中學(中山市板芙鎮湖洲村湖洲四街41號)。
3、未按通知指定時間參加考試者,將取消報考資格。
4、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1位計算。
5、筆試不指定用書。
(二)面試
1、面試對象按照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數量,再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面試對象。入圍面試最低成績為60分(含60分)。
2、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3、面試結束后,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六、體檢
(一)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由鎮組織人事部門組織體檢。
(二)體檢不合格或體檢人選放棄體檢的,將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七、考核
(一)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考核人選,由招聘單位對其遵紀守法、計劃生育等情況進行考察,并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將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八、公示
(一)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錄用人選,在板芙鎮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banfu.gov.cn/)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擬聘人員。
(二)公示中發現問題的,將依次遞補。
中山市板芙鎮組織人事辦公室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