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務院《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仙桃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仙辦文〔2012〕73號)以及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教育事業發展的紀要》([2017]37號》的要求,結合我市教育事業發展需要,市教育局所屬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2名。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的總體安排
本次招聘參加2018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統一聯考。網上報名、初審、繳費、打印筆試準考證和筆試等5個環節與湖北省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筆試同網同時段進行;筆試成績發布、面試前的資格復審、面試、體檢等筆試后續招聘環節和相關招聘事項按本公告進行。
二、招聘崗位
1.鎮直屬幼兒園教師7名;
2.市直學校會計5名。
三、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年齡30周歲及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和截止2018年7月31日,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符合報名條件的我省“三支一扶”畢業生,報名年齡可以放寬到35歲周歲(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
(二)鎮直屬幼兒園教師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學前教育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畢業證取得時間截止為2018年8月1日,對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應證件的考生,取消資格。)。
(三)市直屬學校會計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財務會計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獲得學位證書(畢業證、學位證取得時間截止為2018年8月1日,對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應證件的考生,取消資格。)。
高學歷人員可以報考相對低學歷要求的崗位,但須符合該崗位所需學歷對應的專業要求和相關條件。若應聘人員為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不得以較低學歷報考。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招聘考試:
1.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3.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4.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
5.現役軍人;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具體報考資格條件詳見《仙桃市教育局2018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其中“報考崗位所需專業”依據教育部2015年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號)和1997年頒布的《授予博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及其《新目錄有關學科與原目錄學科的對應關系表》(教部學位辦〔2011〕25號)進行設置。
十、公示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根據考生綜合成績、考察、體檢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并將考察體檢結果情況備案報告、擬聘用人員花名冊、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排名、考察報告、體檢表及體檢結論等相關材料報仙桃市人社局審核備案。
仙桃市人社局在仙桃人社網(http://www.xt12333.com)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十一、辦理手續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者,按照事業單位管理相關規定辦理人事手續,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實行崗位管理。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單位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取消后空缺的崗位,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報經仙桃市人社局核準,按招聘崗位總成績依次遞補,遞補人員只能在參加了面試的人員中產生。
十二、其他事項
1、 仙桃市教育局網上報考資格審核咨詢電話:0728-3319981;
2、仙桃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招考政策咨詢電話:0728-3323315;
3、仙桃市人社局人事考試中心考務咨詢電話:0728-3323319;
4、仙桃市人社局紀檢監察室投訴受理電話:0728-3324436。
5、公開招聘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5號令)執行。
仙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