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國家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見》(鄂人社發[2016]23號)精神,結合伍家崗區直事業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及工作需要,擬組織2018年伍家崗區直事業單位集中公開招聘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職數
本次集中公開招聘涉及區直8個事業單位,14個崗位,共招聘14人。詳見《2018年伍家崗區直事業單位集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
每個崗位的具體招聘條件見《2018年伍家崗區直事業單位集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招聘考試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
4.現役軍人;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筆試出現人員缺考、進入面試的人員未達到規定的比例,則相應核減招聘職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在面試前,各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參加面試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一次認真復審,復審應提供筆試準考證、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及崗位條件要求的資格證和其他有效證明相關材料原件。復審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面試人員名單及時在伍家崗區人民政府網上公告。核減招聘職數或取消招聘崗位職數的信息將于面試前在伍家崗區人民政府網上公告。
(2)面試方式。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滿分100分,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計算,考生的面試成績當場宣布。面試考官由7人組成,其考官選派按相關規定執行。
(3)面試要求。考生須持筆試準考證、二代身份證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缺一證件者以及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面試時間地點。通過發公告、電話、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試考生,并做好記錄。
3.綜合成績計算。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的權重計算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若遇綜合成績并列,可精確到小數點后三位,在精確到小數點后三位仍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的,則加試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分排序確定。考生綜合成績及時在伍家崗區人民政府網上公告。
(四)體檢與考核
1.體檢。體檢對象按招聘崗位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確定,并在伍家崗區人民政府網上公告。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有行業要求的,按行業要求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如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則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考核。考核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如考核對象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則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體檢、考核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結束,由各主管部門將擬聘人員綜合情況進行審核,對擬聘人員在伍家崗區人民政府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結束如無異議,下發聘用通知書,招聘單位按有關規定和程序為應聘人員辦理聘用等手續。人員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宜人社規[2012]1號)文件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轉正,明確崗位等級,享受相關待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關系。
四、其它
1.對應聘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本次集中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筆試和面試輔導培訓班。
政策監督電話:0717-6359959;舉報電話:0717-6557001。
伍家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