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公安廳幼兒院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主要承擔廳機關民警、職工學前子女的看護、教育等工作;廣東省公安民警培訓中心為公益三類事業單位,主要承擔全省公安民警業務培訓的組織和保障等工作;廣東省出入境證件控制中心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承擔全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證件制作,跟蹤全省出入境證件制作數據的傳輸情況等工作。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的有關規定,決定在2018年面向社會為以上3個部門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8人。為確保這次招聘公開、公平、公正,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條件:具體見招聘崗位表。
7. 符合廣州市戶口遷入有關規定。
8. 具備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
具體詳見《廣東省公安廳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表》(見附件1)。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18年4月23日至4月26日。
(二)報名方式。
1、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登陸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 (http://www.qgsydw.com),按網上提示填寫個人信息進行報名。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職位,考生只能使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及參加考試。
2、我廳根據應聘人員填寫的報名表信息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結果將于2018年5月4日在“平安南粵網”和“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公布。5月5日起請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 (http://www.qgsydw.com)自行打印準考證。過期不打印準考證造成無法考試的后果自負。
十一、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有關報名事宜的說明。
1. 應聘人員在招聘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平安南粵網”和“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詳細了解招聘崗位及有關條件,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者要保證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照片應保持一致。
3. 年齡和工齡的計算截止至2018年4月30日。
(二)關于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以及專業的要求。
1. 專業名稱及代碼參考《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7年版)》確定。
2.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為準。
3.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如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其崗位條件為“企業管理”(財務管理方向),那么專業中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不可報考。除專業目錄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4.國內應屆畢業生包括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學位證及2018年尚處于暫緩就業協議期限內且能以應屆生的身份報到的畢業生。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審核時出具備查。崗位要求持有相應從業資格證書的須在報名之日前取得證書,并在資格審核時出具備查。
(三)關于遞補調劑的說明。
因面試人選出現空缺、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結果影響或者個人放棄聘用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可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級基數。
(五)按廣東省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時在報名表備注欄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六)在國有單位工作的正式員工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審核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七)落實回避規定要求,凡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咨詢方式: 020-83119971
監督投訴方式: 020- 83110270
廣東省公安廳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