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辦法》(深人社規﹝2012﹞16號)等規定,為補充師資隊伍,深圳市坪山區教育系統公辦中小學將于近期赴北京師范大學公開招聘教師30名。具體崗位參見《深圳市坪山區教育系統2018年4月赴北京師范大學面向2018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條件及有關要求
(一)招考對象
符合本公告及報考崗位所要求條件的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畢業的全日制應屆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心理條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崗位表》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三)有關要求
1.對報考人員身份和范圍的界定
本公告所稱畢業生均指納入國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計劃并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畢業取得本科(含)以上學歷及學士(含)以上學位的畢業生(大學在讀期間必修課和限選課有不及格科目的不予報考),此類人員考試入圍的,報到時必須提供全國統一的派遣報到證。
2.對報考學歷的有關要求
低學歷不能報考高學歷要求的崗位,高學歷可以報考低學歷要求的崗位,但必須符合崗位的專業要求,必須具備高學歷相應的學位。如:學歷要求為“本科”,則大專學歷不能報考,本科和研究生學歷可以報考;研究生學歷報考的,除符合專業要求外,還應具有和研究生專業對應的學位。
3.對報考專業的有關要求
(1)報考者應屆畢業所學專業必須與崗位要求一致。專業是否相符可以參考國家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專業目錄》(附件5)。
(2)所學專業必須與崗位規定的學歷層次相對應。如崗位要求學歷為“研究生”,專業為“數學”,若報考者本科的專業為“數學”,但研究生的學歷為“物理”,則不符合要求。
(3)報考者具有兩個畢業證書和兩個學位證書(四本證書),可以按第二學位專業報考。本科期間輔修的專業無法取得教育部驗證,也沒有單獨的畢業證和學位證,則不能以輔修的專業報考相應職位。
4.對教師資格證的要求
考生應取得《招聘崗位表》要求的相應教師資格證(如報考高中崗位的需提供高中教師資格證,報考初中崗位的需提供初中或以上教師資格證,小學教師資格證則為不符合條件;報考小學崗位的需提供小學或以上教師資格證)。
5.對報考年齡的要求
最高年齡限制為35周歲以下(即1982年3月31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2013年3月以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考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3.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4.非地方班的軍隊院校應屆畢業生。
5.2018年9月1日及以后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6.現役軍人。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筆試
筆試委托第三方命題機構統一組織實施。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及準考證原件(兩證缺一不可)參加筆試。招考單位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單位以任何形式組織考前培訓。
(一)筆試時間及地點
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見面試成績及入圍筆試人員名單公告。
(二)筆試科目及內容
此次招考筆試類型為教育類,內容為教育學和心理學。筆試內容及大綱可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查詢。
(三)確定入圍擬聘人選
筆試結束后,按照面試、筆試成績5:5的比例加權合成總成績。總成績合格線為60分,根據各崗位擬聘人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等額確定擬聘人選。同一崗位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確定為擬聘人選。
(四)成績公布
考生筆試成績、總成績及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將于筆試結束10個工作日后在坪山政府在線網站(http://www.szpsq.gov.cn/)及“坪山區教育局人事科”微信公眾號公布。
五、考察、體檢和公示
(一)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張,按時參加體檢。
體檢在深圳進行,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擬聘資格。
(二)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將進入考察環節。考核內容為擬聘對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崗位的相關情況,并對擬聘人選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不合格的,坪山區教育局報請坪山區委組織部審定,審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將在深圳市坪山政府在線網站(http://www.szpsq.gov.cn/)公示7天。
六、辦理聘用手續
(一)辦理聘用備案手續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辦法》(深人規〔2012〕16號)等文件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由坪山區教育局按規定向坪山區委組織部申報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所聘人員按深圳市新出臺的崗位管理制度及相關政策實施管理。擬聘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含承諾教師資格證事項)1年內(從筆試之日起算)未辦理聘用手續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其聘用資格。
擬聘人員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簽訂聘用合同
對已辦理聘用手續的人員,用人單位與其簽訂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內,聘用人員擬調離該單位的,視為違約,單位可以不予辦理調動手續。
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約定相應的試用期(本科生和研究生均為12個月),試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內,試用期結束,聘用人員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手續。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按規定辦理解聘手續。
七、其他事項
(一)經公開招聘進入坪山區事業單位常設崗位的工作人員,實行《深圳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障試行辦法》(深人社規〔2012〕12號)規定的養老保障制度。
(二)招考相關資歷、資格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18年3月31日。
(三)應屆畢業生2018年8月31日前須取得符合報考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四)對在招考過程中違反我市職員招聘規定及本公告規定的單位及應聘者,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數字均包含本數。
(六)擬聘人員畢業后憑全國統一的派遣報到證到坪山區委組織部報到,辦理相關手續,由教育局安排到局屬事業單位工作,不服從安排者不予聘用。
(七)招考查詢網址:
深圳市考試院網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坪山政府在線:http://www.szpsq.gov.cn/。
(八)聯系電話
深圳市坪山區教育局:(0755)84622637;
深圳市坪山區委組織部:(0755)89252451。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坪山區委組織部、教育局負責解釋。
深圳市坪山區委組織部
深圳市坪山區教育局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