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地方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加快高層次人才的培養儲備,宜昌市猇亭區現面向全國引進高層次人才144名,另公開招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需求
第一類:猇亭區直機關事業單位引進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26名。具體專業需求、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猇亭區事業單位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崗位目錄》(附件1)。
第二類:猇亭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引進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或副高級以上職稱人員)4名。具體專業需求、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猇亭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崗位目錄》(附件2)。
第三類:猇亭區域內重點企業、上市公司等引進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114名。具體專業需求、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猇亭區企業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崗位目錄》(附件3)。
二、報名資格條件
(一)學歷與職稱條件
1、報名第一、三類崗位的人員應具有全國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及留學歸國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
2、報名第二類崗位的人員應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
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未就業往屆畢業生和經所在單位同意的在職人員均可報名。
(二)其他資格條件
1、報名一、二類崗位的人員,除符合《崗位目錄》(附件1、附件2)規定的專業要求外,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3)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寬至40周歲,副高級及以上職稱人員可放寬至45周歲,崗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報名人員須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
(5)留學回國人員須具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報名時不限畢業院校,按國內相同或相近專業報名;
(6)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違紀行為;
(7)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國家招考公務員的體檢標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正在處分期間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的;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紀律行為的;
(4)個人存在不良征信記錄的;
(5)具有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人員。
2、報名第三類相關企業的人員,除符合《崗位目錄》(附件3)規定的專業要求外,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違紀行為;
(3)個人無不良征信記錄;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企業所列其他相關條件。
中共宜昌市猇亭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