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研究同意,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平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擬面向全縣公開遴選文字、綜合等崗位人員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范圍及對象
全縣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財政全額撥款的工作人員(不含工勤人員),報名人員應符合相應資格條件。
二、遴選資格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具有較強的文字寫作功底和綜合協調能力,能吃苦耐勞,熟悉公文規范要求和文字材料處理;
4.具有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5.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2年5月2日以后出生);
6.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
7.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8.符合有關回避的規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有關規定,服務年限未滿或試用期內的;
6.有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
三、遴選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5月2日至5月11日。
2.報名方式:本次遴選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3.報名地點:平昌縣人民縣政府辦公室綜合股(平昌縣同州街道辦事處新平街東段50號3樓)。
4.報名手續:
①《平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可在縣政府門戶網、黨政網、組工網下載(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審核蓋章,雙面打印,一式兩份);
②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年度考核情況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③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張;
④事業單位人員提供崗位聘用文件,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人員提供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
(二)審核。報名結束后,由縣政府辦公室委托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遴選人員(資格審查和報名人員提供的有關資料甄別貫穿遴選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報考人員提供不真實信息,均可取消其遴選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三)測試。本次測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法進行。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理論功底及從事相應崗位應具備的基本素質。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邏輯思維、語言表達、溝通協調等遴選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四)考察。根據測試情況按2: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進行考察考核。
(五)試崗。根據考察考核情況,按1:1等額確定試崗人員,試崗時間為6個月。
(六)調入。試崗期滿,表現優秀、考核合格并符合條件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或不合適的,回原單位工作。
本公告由縣政府辦公室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0827—6222578、6228783,18782743300
平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