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全縣民政工作,充實工作力量,經縣編委會研究同意,決定公開遴選1名公務員充實到縣民政局機關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遴選名額和范圍
1、遴選名額:縣民政局機關公務員1名。
2、遴選范圍:本縣鄉鎮在編在崗具有公務員身份人員。
二、遴選資格條件
1.中共正式黨員,政治立場堅定,組織紀律觀念強,作風扎實,有吃苦奉獻精神。
2.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3.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1973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4.5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且具有民政工作經歷。
5.具備正常履責的身體條件。
三、遴選方式
此次遴選采取面試、考核的方式進行。
四、遴選程序
(一)發布遴選公告
本次公開遴選公告通過興山縣人民政府網站(www.xingshan.gov.cn)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5月 日-2018年5月 日
2、報名地點:興山縣民政局301辦公室(高陽大道39號)。聯系人:張林莉,聯系電話:2584551。
3、報名方式:報名時間內攜帶相關報名資料到報名地點現場報名。
4、報名須知:
報名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張和《興山縣民政局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3份,于報名時間內現場提交審核。
(三)面試
采用集體面談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分析解決問題和口頭表達能力。
(四)考察
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考察由興山縣民政局負責,考察的主要內容包括: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考察采取個別座談、民主測評、實績核查、查閱檔案、征求意見等方式進行。考察結束后形成書面考察材料。如考察對象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則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確定擬調動人員
考察結束,由興山縣民政局根據面試、考察結果,經黨委研究,按1:1比例確定擬調人員。
(六)公示和調動
擬調人員報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定后,對擬調人員在興山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結束如無異議,興山縣民政局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辦理調動手續。
興山縣民政局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