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環境生物職業技術學院創辦于1975年,其前身為湖南農學院衡陽分院、湖南林業專科學校,2001年經教育部批準更名為湖南環境生物職業技術學院,是湖南省首批省級示范性高等職業技術學院,中國林業科學院專業碩士湖南省培養基地,國家生態文明教育基地,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學院地處雁城衡陽,石鼓區望城路165號,坐落在風景秀麗的南岳山下、湘江河畔。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652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要求,結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具體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指導監督下,學院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學院組織人事處,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等事宜,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
二、招聘原則
㈠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㈡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㈢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三、招聘基本條件
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㈢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㈣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以教育部學科目錄為準;
㈤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及其他條件。
所有崗位均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60分(含60分),如應聘同一崗位所有人員都達不到合格分數線,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應聘人員參加筆試、試講、面試須攜帶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各環節的考試成績在湖南環境生物職業技術學院組織人事處網站公布。
㈤體檢與考核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其中教師崗位以試講成績排名為準;其他崗位以筆試成績排名為準)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和考核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體檢在指定的市級三級甲等醫院進行。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核環節,主要考察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兩次)。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核結果,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報湖南省林業廳、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湖南環境生物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享受學院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咨詢電話:0734—8591115、8591302(學院組織人事處)
監督電話:0734—8591322(學院監察室)
湖南環境生物職業技術學院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