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云南省藥學(非臨床醫療)專業技術初、
中級資格收尾考試考務工作的公告
根據《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云南省藥學(非臨床醫療)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云人社發〔2010〕101號)精神,云南省藥學(非臨床醫療)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收尾考試定于2018年6月23、24日舉行。為做好此次收尾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性質
本次考試為一次性收尾考試,只有2016年參加考試,有部分科目成績達到合格標準的人員才能報名參加本次考試。
二、網絡報名
報考人員請登錄云南人事考試網左側“網上報名”欄目,網址為:(www.ynrsksw.com、www.ynrsksw.net、www.ynrsksw.cn)。
(一)報名時間
報名及繳費時間:2018年5月22日09:00—5月29日16:00
(二)報名流程
本次考試不接受新考生報名,不允許老考生更改報考級別和報考專業。
符合條件的考生先在報名系統中按要求填寫注冊信息,上傳電子照片,完成注冊后即可選擇考試項目。之前在此系統已經注冊的考生,應使用原注冊賬號登錄報名。
因報考人員2016年已經通過網上資格初審,本次報名不再由系統進行初審,考試成績全部達標的考生還需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考生報名時必須選擇自己所有尚未通過的科目,因少選、錯選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負責。
(三)準考證打印
本次考試考生無需繳費,所有確認已報名成功的考生請于考試前5日起登錄云南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準考證 ,并妥善保管。
三、考試安排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
6月23日
上午9:00—11: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下午14:00—16: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6月24日
上午9:00—11:30 藥事管理與法規
下午14:00—16:30 藥學(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二)考試地點
考試地點統一設在昆明市,由云南省人事考試院負責組織考務。參考考生請按準考證上的要求參加考試。
四、考試成績
(一)成績查詢
報考人員請于2018年8月底,登錄云南人事考試網查詢成績。成績公布起始時間以此網站公布時間為準。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具體事項將在考試結束后,發布在“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管政務網”的“通知公告”欄內,網址:http://www.yp.yn.gov.cn/Websitemgr/Info_More.aspx?ClassID=C793B531-E2C2-4EC3-9EFE-A2FC5DDF7938。
(三)成績管理
本次考試為一次性收尾考試,考生在通過2018年報考的所有科目,并通過考后資格復審,方可獲得相應的藥學(非臨床醫療)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證書。
考試成績達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取消相應科目考試成績:
1.填報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信息或填報虛假信息的;
2.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考后現場資格復審的;
3.無法在規定時限內提供相關材料的;
4.其他按規定不應給予達標認定的。
(四)證書領取
資格復審通過后,請考生關注“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管政務網”發布的通知,考生按通知的領取時間和地點領取證書。
為確保考生利益,證書需由考生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領取。若委托他人代領取證書的,受委托人須攜帶委托人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原件、本人身份證原件領取。
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雷同卷的認定:依據人社部令第31號規定,在考試結束后將進行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被認定雷同作答信息的試卷,當次科目成績無效。對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應考人員,按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特別提醒考生:嚴守考試紀律,自覺誠信參考。
(二)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包括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其他與報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證件),考生報名時填報的“證件類型”一欄為其他證件的(如軍官證等),“證件號碼”一欄應填寫相應證件號碼,考試時必須攜帶相應證件原件。
(三)考生在作答時應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4.在題本上作答一律無效。不按要求和規定作答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擔。
附件:1.云南省藥學(非臨床醫療)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云南省人事考試院
2018年5月14日
附件1:
云南省藥學(非臨床醫療)
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云人社發〔2010〕101號)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在我省非臨床醫療單位中,直接從事藥品研制、檢驗、生產、經營等藥學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一、藥士(中藥士):
(一)普通高中畢業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
(二)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系指醫學、護理學、生物學、化學,下同)職業高中學歷,畢業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
(三)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中專(技校)學歷,畢業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四)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
(五)取得從業藥師或云南省藥師協理從業資格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二、藥師(中藥師):
(一)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職業高中學歷,畢業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7年,并取得藥士資格滿4年。
(二)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中專(技校)學歷,取得藥士資格滿4年。
(三)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畢業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
(四)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三、主管藥師(主管中藥師):
(一)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中專(技校)學歷,畢業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5年,并取得藥師資格滿5年。
(二)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畢業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0年,并取得藥師資格滿5年。
(三)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取得藥師資格滿4年。
(四)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碩士學位,畢業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
(五)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注:考生所取得的藥士(中藥士)、藥師(中藥師)、主管藥師(主管中藥師)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必須是省級以上部門頒發的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