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8年慶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規定,經慶云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對2018年慶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中,報考慶云縣人民警察訓練中心職位的考生進行體能素質測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測評對象: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素質測評人員。
二、測評時間:6月19 日上午9:30開始
三、測評地點:慶云縣第一中學體育場。
四、測評內容及標準:
測評的項目為男、女縱跳摸高,男、女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女800 米跑。體能素質測評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規定執行。
體能素質測評為達標性測評,凡其中一項不合格的,視為體能素質測試不達標,取消考察政審和體檢資格。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能素質測評的,視作棄權。因棄權和體能素質測評未達標形成崗位上的人員空缺,依次遞補。遞補人員體能測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項:
1、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須攜帶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2張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并在身份證復印件上注明報考部門、職位、報名序號、聯系電話等信息;考生須自備運動服、運動鞋。測評前關閉通訊工具電源統一上交保管,嚴禁攜帶進入測試場地,違者取消測試資格。
2、在參加體能測評前,須簽訂本人身體狀況確認書。每項測試結束后,當場公布考生成績,并由考生簽字確認。如考生對本人或對他人的體能測評結果有異議,應在本測評項目測評情況發生的60分鐘內提出申訴或舉報,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當場予以處理,逾期不再受理。
3、凡提供虛假信息及冒名頂替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并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4、如遇惡劣天氣,確需推遲體能測評時間,另行通知。
慶云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