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報縣編制委員會批準,桃源縣教育系統計劃選調一批教師。具體選調事項如下:
一、選調崗位及名額
選調教師共計60名,崗位條件與數量見附件1:《2018年桃源縣教育系統選調教師崗位條件與數量表》。
考生報名時,《崗位條件與數量表》中未列崗位也可報名。在某些崗位報名人數不足或無人報名時,則該崗位計劃調整到全縣學校普遍緊缺的物理、化學、生物、地理、歷史、信息技術、體育、音樂、美術等崗位。崗位計劃調整由報名人數決定,優先調整到報名人數多的崗位,報名人數相同時,則按以上所列緊缺崗位順序依次調整計劃。
二、選調范圍及對象
縣外在編在崗教師;縣內教育系統外持有教師資格證的事業編制人員。
三、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條件;
考試成績現場告之本人,并以適當形式公示。
考試不設開考比例,成績低于70分的不予選調。
(二)體檢:根據考試成績和選調計劃,從高分到低分(不低于70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時間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考察:由相關職能部門組成聯合考察組,對體檢合格對象的報名資格及現實表現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審核。
(四)公示:對考察合格的擬選調對象名單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五)遞補:同一崗位的擬選調對象中有本人放棄,及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在本崗位參考對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序遞補一次。
(六)辦理調動手續:對公示無異議的對象,按相關程序和要求辦理調動手續。
其他未盡事宜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咨詢電話:0736-6622400 (縣教育局)
監督電話:0736-6620032(縣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
0736-6625479(縣教育局監察室)
桃源縣教育局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