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區中小學校校長隊伍建設,強化學校管理,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確保學校配備高素質管理人員,經區工委、管委會研究,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調中小學校長2名。為做好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
金鶚小學校長、湖濱學校校長各1名(校長崗位無行政級別)。
二、選調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遵循“公正、公平、公開、擇優”原則。
三、選調范圍及條件
(一)選調范圍
全市范圍內在編在崗中小學校校長、副校長。
(二)選調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法規,熱愛教育事業;
2.秉承先進教育理念和管理理念,具有豐富的教育理論知識,有較強的教育教學能力和組織管理能力,能夠引領學校科學發展;
3.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身心健康;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
5.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中級及以上職稱、具備教師資格證;
6.現任中等規模以上(12個及以上教學班)中小學校長或副校長職務年限5年及以上,或在非中等規模以上中小學校長或副校長崗位上工作8年及以上,有較好的工作業績;
六、其他
本公告由南湖新區2018年公開選調校長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30-8849113(區教育文體科技局辦公室)
南湖新區教育文體科技局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