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區通過政府采購的方式,由我公司負責為南康區中小學校、公辦幼兒園公開招聘一批非編教師。為做好招聘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標
招聘非編教師300名,具體學科招聘指標視報名情況和南康區教師缺額情況再行確定。
二、招聘學科
中學:政治、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計算機
小學:語文、數學、英語、音樂、體育、美術
幼兒園:幼兒園學科
三、招聘對象
1.2017-2018學年度在南康區中小學或公辦幼兒園從事教學服務并經學校考核合格的非編教師,以下簡稱“原非編教師”。
2.歷屆大專以上畢業生和應歷屆中專畢業生,以下簡稱“畢業生”。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不良行為記錄。
2.身體健康,符合《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條件。
3.原非編教師年齡男不超過59周歲(195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不超過54周歲(196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畢業生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崗位條件
1. 高中
(1)專業對口。
(2)取得高中或以上教師資格證。
2.初中
(1)專業對口。
(2)取得初中或以上教師資格證。
3.小學
(1)取得小學或以上教師資格證。
(2)南康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視為南康籍:①本人戶口關系現在南康區且達半年以上;②本人參加高考或中考時戶口關系在南康區;③本人父母雙方或一方戶口關系現在南康區且達二年以上;④本人配偶的戶口關系現在南康區且達半年以上。戶口關系認定時間截止到2018年7月1日。下同)
4. 幼兒園
(1)取得幼兒園或以上教師資格證。
(2)南康籍。
五、招聘步驟
本次招聘分兩步進行,第一步面向原非編教師進行招聘。第二步面向畢業生進行招聘。原非編教師招聘人數確定后,剩余名額用于面向畢業生招聘。
六、招聘方式
(一)原非編教師
符合條件的原非編教師,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學校對其工作態度、工作業績等方面提出意見,工作態度好,能勝任教育教學的,由我公司復審無疑義后,免試聘用。
(二)畢業生
視報名情況另行確定考試方式。
七、招聘程序
(一)原非編教師
1. 學校報名
(1)時間:8月18日至19日
(2)地點:南康區各相關學校(中學和區幼兒園以校、小學和鄉鎮公辦幼兒園以中心小學為單位,下同)
(3)應提交的材料:
①非編教師留任申請表(見附件1)。
②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③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學校按要求審核、提出意見后,將審核通過的人員材料統一報我公司(辦公地點設在南康區教育局人事科)。
2.匯正公司復審
(1)時間:8月20日
(2)地點:南康區教育局人事科
(3)應提交的材料:
①非編教學人員留任申請表(見附件1)。
②身份證、教師資格證、畢業證復印件一份(須由學校審核蓋章,并經審核人簽字)。
3.體檢
體檢按《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規定執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4.聘用
復審、體檢通過的原非編教師與我公司簽訂聘用合同。正式確定為我公司安排到南康區中小學校和幼兒園的非編教學人員,聘用期限為1年,即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
(二)畢業生
1.報名
(1)時間:8月20日至22日
(2)地點:南康區教育局五樓會議室
(3)應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②小學或幼兒園教師崗位的還需提供戶籍簿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③畢業生應聘非編教師申請表(見附件2)。
④準考證存根及準考證(見附件3)。
2.考試
根據報名情況和南康區教師缺額情況另行制定考試方案,考試方案將于8月24日左右在“南康教育微信公眾號”通知公告欄發布,請有關考生及時查閱。
3.體檢
按崗位招錄計劃數,根據考生總成績(分數相同者,學歷高者優先,學歷相同,在教育系統擔任了見習生者優先,如再相同,年齡長者優先),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按《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規定執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4.聘用
體檢合格的考生與本公司簽訂聘用合同,正式確定為我公司安排到南康區中小學校和幼兒園的非編教師,聘用期限為1年,即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
八、崗位安排
已聘用非編教師由本公司根據南康區教育局提供的教學崗位,按崗位進行調配。因體檢或自動放棄而產生的缺額,從該崗位末聘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遞補。
九、基本待遇
1.基本工資按照學歷確定,具體為:中師(中專)1450元/人·月、大專1500元/人·月、本科1550元/人·月、研究生1600元/人·月。
2.績效考核獎:人均500元/月。
3.依據《社會保險法》,為非編教師辦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繳費辦法按有關規定執行,需單位負擔的由本公司負責,需個人負擔的由本公司在非編教師基本工資中統一扣除后,由本公司統一辦理。
十、違規處理
聘用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予以解聘。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弄虛作假行為,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在合同期內,不能堅持正常教育教學工作的;
3.違反本公告規定的其它情形的。
十一、咨詢電話:0797-8119 569 13767783549(雷)
十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贛州匯正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贛州匯正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