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縣城學校化解大班額的實際需要,根據《衡陽縣鄉鎮教育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實施意見(試行)》有關規定,縣委、縣政府決定,面向全縣在編在崗教師比選一批專任教師充實到縣城學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比選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二、比選方式
采取分學段、分學科、分年齡段設崗,自愿報名,公開考試,比選擇優的方式。
三、比選崗位計劃、條件
(一)比選崗位和計劃
本次計劃比選教師153名(西渡鎮學區初中教師9名,西渡鎮學區小學教師54名,縣弘揚學校初中教師30名,縣實驗學校初中教師10名,縣實驗學校小學教師50名)。具體崗位計劃及條件見《2018年衡陽縣城區學校專任教師比選崗位計劃表》。
(二)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比選崗位所需的學歷、年齡、專業、教師資格等條件。
其中,教師資格條件為:
(1)報考初中崗位:已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且教師資格證書的任教學科與報考崗位學科一致。
(2)報考小學崗位:已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①教師資格證書的任教學科為非音樂、體育、美術的,可不受任教學科的限制報考小學崗位(音樂、體育、美術學科除外)。
②教師資格證書的任教學科為音樂、體育、美術的,只能報考相應的音樂、體育、美術學科任教崗位,報考音樂、體育、美術任教崗位的,教師資格證書的任教學科應與報考崗位學科一致。
五、紀律和監督
1、比選工作必須嚴肅紀律,由縣紀委監委、駐局紀檢監察組對教師比選工作實行全程監督。
2、參考教師出具的證件以及填寫的工作經歷等相關信息必須實事求是,對出具假證或填寫的工作經歷等信息與實際不符的取消資格,并在年度師德考核中定為“不合格”。
3、咨詢電話:0734-6589921。
衡陽縣教育局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