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通知》(珠人社函〔2018〕259號)要求,我中心現面向社會招聘公共就業服務協理員1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及薪酬待遇
(一)資格條件
畢業3年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并具備以下情形之一:
(1)屬城鄉困難家庭成員(需持城鄉低保證、或五保供養證、或特困職工證、或扶貧卡、或城鎮零就業家庭證明);
(2)經殘疾等級評定機構評定為殘疾的人員(需持殘疾證);
(3)辦理失業登記手續手續且處于失業狀態的人員(需持《就業創業證》或原《就業失業登記證》)。
(4)經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或城鄉困難家庭成員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由勞務派遣機構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自2018年9月起至2020年8月31日止,每月應發工資5200元整,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享有法定假期。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及地址: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地址:珠海市人才資源與就業服務中心1109室(香洲紅山路245號),聯系電話:2125590,2125897。
2.報名時間:現場報名:2018年8月29日-9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報名材料:①《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報名表》(見附件,須在“報名人員承諾”欄簽名);②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戶口本等復印件(原件備查);③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張貼于報名表;④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珠海市人才資源與就業服務中心成立審核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者,退回報名材料并說明情況,符合報名條件者直接進入面試環節。
(三)面試。采取問答方式集中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體檢及考察。
1.體檢:經面試后,根據面試成績按招聘職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并組織應聘人員到本市二甲以上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2.考察: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錄用考察人選,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及招聘崗位適應度等方面的情況。
(五)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中心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六)簽訂勞動合同。
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勞務派遣機構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派遣至我中心工作。
三、其它事項
應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其擬聘資格,所缺名額按考生面試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①資格審查有問題或弄虛作假者;②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③其它有關規定不能聘用者。
珠海市人才資源與就業服務中心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