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學院2019年人文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方案
為做好人文學院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據《昆明學院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實施方案》的相關要求,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
招生工作秉持提高人才選拔質量,維護教育公平的基本原則,堅持科學選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觀評價、擇優錄取。
二、組織實施
1.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部署下開展相關工作,負責制訂本學院相關專業復試工作方案,確定復試名單,并組織實施,指導本院(系)各學科(專業)復試小組進行相應考核工作。
2.各學科(專業)成立復試小組,包括4名專業課教師、1名外語教師,負責本專業全部考生的復試考核工作。同時,設1名工作秘書,負責本專業復試的相關記錄、成績登記、復試記錄表格的收驗、上交等相關工作。
三、復試名單確定
1.以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B區)為基本條件,根據各學科(專業)的招生計劃、報考生源等情況,按照1:1.5的招錄比例確定復試名額。
2.復試以差額形式進行,第一志愿報考本專業的上線學生,以初試成績從高至低排序,確定各專業復試考生名單。
3.復試名額空余部分,從符合條件的調劑考生中,按照初試成績從高至低排序遴選補足。
4.復試考生名單公布之后,如果出現考生自愿放棄復試機會、考生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考生體檢不合格的情況,學院有權從符合條件的后備考生中,按照初試成績從高至低排序遴選補足。
5.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之后,統一在學校網站與學院網站同時公布。
四、資格審查與材料提交
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提交以下材料,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品德考核及身心健康狀況等方面的資格審查:
1.身份證: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現場復核)及復印件1份。
2.準考證:提交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準考證原件(現場復核)及復印件1份。
3.學生證: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供就讀學校完整注冊的學生證原件,備現場復核。
4.學籍證明:應屆本科畢業生需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籍核驗結果)打印件原件(現場復核)及復印件1份。往屆本科生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歷核驗結果)打印件。因畢業時間早而不能在線驗證的考生,需到教育部指定代理機構申請學歷認證,并出具《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5.畢業證、學位證:已獲本科畢業證書的考生須提交畢業證、學位證原件(現場復核)及復印件各1份。
6.大學成績單:提交大學階段歷年成績單1份,需加蓋畢業學校教務部門印章或單位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印章。
7.政審表:提交政審表1份。暫無學習或工作單位的考生應由檔案所在單位提供,若有特殊情況無法提供者應向學院招生考試工作小組說明具體情況,經同意后可暫不提供,待學校確定擬錄取名單后,再向考生檔案所在單位送人事調檔函,調取個人檔案進行認真審閱,對閱檔不合格者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8.同等學力證明:同等學力考生須單獨提交:(1)由檔案所在部門或本科就讀學校教務部門蓋紅章的本科成績單;(2)已獲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生須提交大專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3)在所報考專業領域的學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原件及復印件1份,或其他能證明本人相關能力的書面材料1份。
9.體檢材料:考生應在復試前(1個月以內)到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于復試資格審查時提交相關體檢證明材料。體檢須包括采血、胸片、血常規檢查、肝功能、腎功能、色覺和聽力檢查、十二通道心電圖檢查等相關項目。具體要求詳見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文件。
體檢不合格或未提交證明(報告)的考生取消復試資格。
10.其他證明材料:根據個人實際情況,提供其他可證明個人綜合素質和學習能力相關材料,包括正式發表的論文、科研成果鑒定證書、相關領域的獲獎證書、主持或參加研究項目的證明、個人自述等,以供導師作為復試參考。
以上材料若有缺失,則考生資格審查不合格,取消復試資格。
五、復試辦法、內容及公布時間
(一)復試辦法
普通考生復試以面試為主,包括英語口試、專業面試兩個環節,每名考生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
同等學力考生除了參加面試之外,還須參加兩門本學科主干專業課程的筆試。
(二)復試內容
復試主要考核本學科的專業基礎知識、考生綜合素質及綜合應用所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各專業具體復試內容如下:
考試項目 | 考試內容 | 備注 | |
英語 | 口語交際、專業常識問答 | 1、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1)語言文學綜合(由各專業導師自行命題); (2)寫作(統考)。 2、復試范圍與初試相同,各專業不再另行指定參考書目。 | |
專業課程 | 050101文藝學 | 文學基本理論、古代文論 | |
050102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 | 語言學基礎、現代漢語、古代漢語 | ||
050105中國古代文學 | 中國古代文學史、古代文論 | ||
050106中國現當代文學 | 中國現當代文學、當代文學思潮 | ||
050107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 | 民間文學、民俗學、少數民族語言文化 |
(三)復試成績公布時間
考生復試結束,經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審核后,24小時之內向考生公布復試成績。
六、成績計算
考生錄取依據綜合成績進行排序。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組成,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一)初試成績計算
考生初試成績總分經折算為百分制后計入綜合成績,占比為50%。計算公式為:
初試成績得分=初試成績總分÷5×50%。(保留2位小數)
(二)復試成績計算
1.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專業復試成績占80%,由4位專業復試教師獨立評分,以平均分計入總成績。外語成績占20%,由復試外語教師單獨評分。
復試成績不合格,即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
2.對具備特殊學術專長、具有突出培養潛質,或在相關學科研究中表現突出的考生,經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審核同意,可適當加分,計入復試成績,并由本專業復試小組提交說明材料備案。
3.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初試成績(折算為百分制后)占50%,復試成績占50%。計算公式為:
綜合成績=初試總成績折算為百分制×初試成績權重+復試成績×復試成績權重,即綜合成績=初試成績總分÷5×50%+復試成績×50%
七、復試時間及地點
復試時間:2019年4月上旬,具體時間以復試通知書為準。
復試地點:昆明學院洋浦校區,具體地點以復試通知書為準。
詳細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浦新路2號
八、錄取
各專業根據綜合考試成績與報告志愿綜合確定錄取名單,首批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本專業的考生,再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調劑的考生。
若部分考生自愿放棄錄取機會,學院有權根據綜合成績排序分批次補錄其他考生。
九、信息公示
1.復試名單公示
首批復試名單將于3月下旬在學校及學院網站首頁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
根據錄取工作的實際需要,學院可于4月中旬之后陸續公布后續批次的復試名單,直至錄取工作結束。
2.錄取名單公示
復試結束后,學院將在5個工作日內在學校及學院網站首頁統一公布擬錄取考生名單。分批次復試的考生,將分批次公示擬錄取名單。
公示時間均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將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予錄取。
3.咨詢電話:0871-65098393
4.監督投訴電話:0871-65098048
十、其他情況說明
考生調劑、監督與復議等相關內容,詳見《昆明學院2019年碩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實施方案》。
附件:昆明學院政審表
昆明學院人文學院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