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醫科大學2019年博士學位研究生普通招考
復試錄取實施方案
為加強學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管理,提高博士研究生選拔質量,確保復試工作規范有序、公平公正,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昆明醫科大學2019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復試錄取實施方案。
一、工作原則
1.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科學選拔,公平公正。
2.加強復試的規范化和制度化,強化復試在研究生選拔中地位和作用,堅持能力與知識考核并重,著力加強對考生創新能力和專業素質的考察,注重考生一貫表現,既重視初試成績,也重視既往學業表現和潛在能力素質。
3.充分發揮和規范復試組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進一步明確復試組的學術權力和責任,提高科學規范選拔人才的能力和人才選拔質量。
4.深入推進信息公開,不斷加強監督管理,切實嚴明招生紀律,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科學公正、規范透明。
二、組織實施
1.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校黨政主要領導任組長,主要成員由有關職能部門、紀檢監察及研究生教育負責人組成。
2.研究生院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安排、部署和協調全校的復試、調劑及錄取工作。
3.各二級招生單位成立相應的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制訂復試實施細則并對考生公布,對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過程進行全面的領導、組織、協調和管理。加強對參與復試的導師和有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及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
4.各二級招生單位按招生專業、學位類別遴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作風過硬的人員組成復試小組(不少于五人)。復試小組根據《昆明醫科大學研究生招生復試小組工作基本規范》開展復試工作。5.學校和各二級招生單位分別組織專家和紀檢監察人員加強對復試工作的指導、巡查和監督。
三、復試程序
1.待初試成績公布后,學校確定進入復試分數線要求,考生差額參加復試。
2.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將復試報到的時間、地點等信息告知有關考生,報到時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要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學生證、學歷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取消復試資格。
3.考生經學校資格審核合格后,憑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的復試介紹信前往報考專業所隸屬的二級招生單位報到,到指定科室(教研室)參加復試。未經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復試單位和專業。
4.所有復試考生復試資格審查前須登錄我校校園網上繳納復試費,復試費150元/人,具體支付方式可參看研究生院網頁相關通知。
5.對同等學力考生,學校統一組織2門碩士階段主干課程的加試(筆試)。考試時間每門為3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加試通過者方可進入復試。
四、復試內容
復試是對考生的學業知識、專業能力素質、科研創新潛質等綜合素質的全面考察和綜合評價。復試內容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內容包括:
1.專業素質和能力:碩士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創造性思考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程度,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外語聽說能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誠信記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科研、臨床能力考核:對擬錄取為學術學位的考生須加強科研思維及能力考核,對擬錄取為專業學位的考生須加強臨床實踐技能考核。
4.面試時間每個考生一般不少于20分鐘。同一學科或專業的考生應盡可能同時或相對集中地進行專業課復試。
5.復試時引入教育評價和心理測量,考生的心理測量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安排填寫心理測評量表,復試后各復試小組統一回收交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6.專業課按照《昆明醫科大學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課考核實施方案》進行考核,整個過程均應規范化進行。
7.要充分發揮復試考核的優勢和特點。堅持能力、素質與知識考核并重,著力加強對專業素養、學業水平、科研能力、創新潛質和綜合素質的綜合評價和全面考查。要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作為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8.考生考試總成績由初試和復試兩部分構成,初試、復試各占50%(具體構成詳見:昆明醫科大學博士研究生復試情況登記表)。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復試要求
1.各二級招生單位各專業復試時間、地點由各復試小組負責通知每一位考生。
2.復試小組要有專人負責記錄,復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全程要錄音錄像。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及時對考生作出客觀評價,按有關要求給出具體的復試成績(百分制)和明確的復試結論并告知考生。
3.復試小組應認真填寫《昆明醫科大學博士研究生復試情況登記表》,經復試小組全體成員簽名確認后將“登記表”和復試的有關附件材料(如專業課復試試題及答卷、外文書面翻譯材料等),經二級招生單位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后,三日內送交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4.各二級招生單位管理部門認真審核復試小組送交的考生復試材料并簽章(字)確認。同時,填寫《昆明醫科大學研究生復試情況匯總表》,報送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5.各二級招生單位需按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分配下達的招生計劃執行。
六、體檢
體檢安排在具有資質的醫療單位進行,復試報到后考生按學校規定時間要求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調劑
調劑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
八、擬錄取確定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九、信息公開
學校實行信息公開制度,適時公布復試分數線、復試調劑辦法、復試及擬錄取結果等。考生對復試結果有異議的,應在復試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通過書面報告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訴,學校受理后,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查核實并予以答復。
申訴電話:0871-65933616(研究生招生辦公室)0871-65922981(學校監查審計處)
昆明醫科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