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川縣民政局關于招聘社會救助專職工作人員
和社會救助協理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建設,提升我縣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努力建設一支穩定、高素質的社會救助經辦隊伍,打通服務群眾的“最后一公里”,根據《云南省民政廳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加快推進政府購買服務 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的通知》(云民社救〔2019〕1號)、《隴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隴川縣加快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實施方案的通知》(隴政辦發〔2019〕79號)、《隴川縣第十七屆人民政府第31次常務會議紀要》(第31期)、《十二屆縣委第63次常委會會議紀要》(第14期),隴川縣民政局以公開招聘方式招收鄉鎮(農場)社會救助專職工作人員和村(居)委會社會救助協理員。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一)鄉鎮(農場)社會救助專職工作人員。
1. 工作職責:協助鄉鎮(農場)完成經辦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服務時的對象排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群眾評議、信息核查,系統數據錄入、 政策宣傳等工作,協助做好轄區內各類孤殘兒童、 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社會福利、殯葬改革、社區志愿服務和村務公開等民政政策落實工作,協助指導、 監督轄區內社會組織依法開展活動。
2. 招聘人數:共10人,各鄉鎮(農場)各1人。
(二)村(居)委會社會救助協理員。
1. 工作職責:做好各項社會救助政策法規的宣傳和村(社區)居民各項救助政策的咨詢;協助做好本村(社區)困難家庭或個人申請社會救助及相關入戶調查、走訪、公示等工作;協助做好救急難申請,入戶調查、 走訪,公示及資金或物資發放工作;協助村(居)委員會動員、組織社會力量開展有關社會救助活動,參與組織符合條件的受助對象按規定參加公益性勞動;協助做好轄區內各類孤殘兒童、 留守兒童、 困境兒童、社會福利、殯葬改革、 社區志愿服務和村務公開等民政政策落實工作,監督轄區內社會組織依法開展活動。
2. 招聘人數:55人(其中:章鳳鎮7名、城子鎮9名、景罕鎮1名、隴把鎮6名、王子樹鄉9名、護國鄉5名、清平鄉9名、勐約鄉5名、農場管委4名)。
(三)招聘條件
應聘鄉鎮(農場)社會救助專職工作人員和村(居)委會社會救助協理員原則上以本轄區人員為主,須具有以下條件:
1. 擁護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
2. 鄉鎮(農場)社會救助專職工作人員應具有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村(居)委會社會救助協理員原則上應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 年齡在18至45周歲;
4. 身體健康,無傳染病,無精神病史;
5. 熱心民政工作和社會公益事業,具備一定的計算機操作能力;
6. 退伍軍人、黨員以及熟悉社會救助政策,具有一定的社會救助業務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 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
2. 受到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開除處分的;
3. 有違紀違法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4. 弄虛作假提供虛假報名資料的;
5. 有傳染病和患有精神病或間歇性精神病的;
6. 經常外出,不能正常履職的;
7. 有吸毒史且未戒斷鞏固三年以上的;
8. 與其他單位有勞務關系的(含在職的村社區干部)。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統一組織,經報名、初審、體檢及面試合格,并經所在鄉鎮(農場)公示后,擇優錄用。
(一)報名
1.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9年7月10日。工作日期間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 報名地點:各鄉鎮(農場)民政辦。
3. 報名聯系人及電話:章鳳鎮,馬麗云,電話13578249136;城子鎮,秦立德,電話13759243747;景罕鎮,姚麗云,電話7955092;隴把鎮,吳蓉,電話15987584591;王子樹鄉,尚興海,電話13759234788;護國鄉,蔣小婷,電話18088172596;清平鄉,尹瑞濤,電話18988215429;戶撒鄉,趙金福,電話18108896012;勐約鄉,董勒弄,電話13628855130;農場管委,王祎,電話7968798.
4. 報名所需資料:報名時須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3張(統一白底),并填寫《報名登記表》。
(二)資格審查
報名期限截止后,由各鄉鎮(農場)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若在招聘過程中,無論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資格條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三)面試
面試時間:7月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地點:縣民政局
(四)體檢
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進行。
(五)聘用
體檢合格人員,由各鄉鎮(農場)按照有關規定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簽。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培訓上崗
對已簽訂協議人員,由縣民政部門、各鄉鎮組織培訓,培訓合格后正式上崗。
三、工資待遇
鄉鎮(農場)社會救助專職人員工資為3000元/人.月,并幫助繳納由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險。村(居)委會社會救助協理員工資1500元/人.月。
隴川縣民政局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