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學院常年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為滿足保山學院建設高水平師資隊伍的需要,根據相關招聘政策規定,保山學院常年招聘海內外的博士研究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員條件
(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高等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敬業精神。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團隊精神和創新意識,愿為保山學院的建設和發展作貢獻。
(三)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和學位。留學回國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經教育部相關機構認證。
(四)身體條件符合高校教學科研工作的要求。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條件特別優秀的可放寬到40周歲。
二、招聘人數及崗位
保山學院常年招聘博士研究生計劃
序號 | 單位 | 招聘崗位 | 招聘專業 |
1 | 資源環境學院 | 專任教師 | 應用化學 |
2 | 工程技術學院 | 專任教師 | 物理學 |
3 | 數學學院 | 專任教師 | 數學 |
4 | 信息學院 | 專任教師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應用經濟學、數學、物理學、電子科學與技術、信息與通信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 |
三、報名及提交材料
報名方式:應聘人員請填寫《保山學院常年招聘博士研究生報名表》,連同應聘材料發送郵件至人事處郵箱報名,郵箱bsxyrsc@126.com 。
應聘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
(一)身份證,本科、碩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階段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其他各種證明學業水平的證書。
(二)反映本人學術水平和成就的論文、論著、科研成果、發明專利的目錄,正在進行的科研項目證明書以及成果獎勵證書等。
四、資格審查及面試考核
由人事處會同崗位所屬單位,對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進行核實,并通知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到校參加面試考核。
五、聘用
學校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報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后正式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3個月。
六、待遇
全職引進的博士研究生待遇按《保山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辦法(試行)》執行。
七、紀律要求
1.應聘人員應認真如實填寫本人相關情況及聯系的具體方式,對違反紀律或不具備招聘條件、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2.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的監督。
監督舉報電話:0875-2864791(保山學院紀檢監察審計處)
招聘咨詢聯系人:魯老師 聯系電話:0875-2864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