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縣民政局招聘勞務派遣社會救助服務人員公告
根據縣民政局、縣委編辦、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關于積極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的實施方案》,面向社會公開招聘97名勞務派遣社會救助服務人員,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一)縣級社會救助經辦人員5人(其中男性3人);
(二)鄉鎮社會救助經辦人員10人,其中:博南鎮2人,杉陽鎮2人,龍街鎮2人,龍門鄉1人,廠街鄉1人,北斗鄉1人,水泄鄉1人;
(三)村級社會救助協理員82人,其中:每個村(社區)1人共75人,由鄉鎮根據村工作量情況統籌分配1人,共7人。(具體崗位情況詳見附件1)。
二、應聘條件
(一)縣、鄉鎮社會救助經辦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永平縣戶籍或常住人口;
(2)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優先考慮具有社會工作教育背景或取得社會工作職業資格人員;
(3)年齡18-35周歲,身體健康,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
(4)具有一定的文秘工作能力,能熟練運用office等辦公軟件;
(5)熱心民政工作和社會公益事業,熟悉各項社會救助政策,具有一定的社會救助業務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
(二)村(社區)社會救助協理員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永平縣戶籍或常住人口,本村人員優先考慮;
(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年齡18至50周歲,身體健康,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
(4)熱心民政工作和社會公益事業,熟悉各項社會救助政策,具有一定的社會救助業務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和電腦基礎操作能力,在群眾中有較高威信;
(5)除本人及家庭從事的生產勞動外,能專職從事社會救助協理員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3.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吸毒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均不得參加應聘;
6.現役軍人;
7.具有法律規定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人員待遇
(一)縣、鄉鎮社會救助經辦人員3600元/人?月,包含工資,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五險和勞務派遣服務費。若勞務派遣人員自愿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經有關部門同意,可以不再重復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資金發放給被派遣人員。
(二)村(社區)社會救助協理員825元/人?月,其中:勞務補助800元/人?月,人身意外險10元/人?月和勞務派遣服務費15元/人?月。
四、招聘流程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由縣民政局通過公開招標確定的勞務派遣機構具體負責,面向社會統一組織實施招聘工作。
(一)縣、鄉鎮社會救助經辦人員招聘流程:①報名登記—②資格審查—③筆試—④面試—⑤體檢—⑥簽訂合同;
(二)村(社區)社會救助協理員招聘流程:①報名登記—②資格審查—③面試—④體檢—⑤簽訂協議。
五、報名要求
(一)報名時間:2019年7月15日8:30起至2019年7月21日5:30止,每天報名時段: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二)報名方式:報考縣、鄉鎮社會救助經辦人員崗位的統一到縣民政局報名;報考村(社區)社會救助協理員崗位的到各鄉鎮人民政府報名。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永平縣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招聘考試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詳見附件2);
(2)畢業證(學歷證)、身份證、戶口冊(常住人口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提交本人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張;
(4)誠信承諾書一份(詳見附件3);
(5)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報名地點及聯系人:
(1)報考縣、鄉鎮社會救助經辦人員:
永平縣民政局救助股,地址:永平縣博南鎮博南路28號,聯系人:張紅電話:0872-652367718787276160
(2)報考村(社區)社會救助協理員:
博南鎮人民政府聯系人:馬樹瓊電話:13988518517
杉陽鎮人民政府聯系人:陳思宏電話:15393953098
龍街鎮人民政府聯系人:趙克倫電話:18087298110
廠街鄉人民政府聯系人:葉雄志電話:18313241040
水泄鄉人民政府聯系人:李雪峰電話:18313160235
北斗鄉人民政府聯系人:姜勇電話:18187294884
龍門鄉人民政府聯系人:余開瑾電話:18788551727
六、資格審查
嚴格按照應聘條件及提交材料要求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名人員對所提供的報名材料真實性負責,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人考試和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本次招聘工作全過程。
七、考試和選崗
(一)筆試
1.報考縣、鄉鎮社會救助經辦人員崗位需進行統一筆試,總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總分值的50%。筆試重點內容為民政政策、計算機應用知識、公文寫作、政治理論。
2.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二)面試
1.實行結構化面試。縣、鄉鎮社會救助經辦人員根據報考崗位以成績排名按1:2的比例統一在縣級面試,總分100分,成績占總分值的50%。村(社區)社會救助協理員在各鄉鎮組織面試,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
2.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
1.根據招聘計劃數,依據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費用自理。
2.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四)選崗
1.除報考縣級男崗人員外,體檢合格人員,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選崗。若進入選崗條件人員自愿放棄選崗資格的,須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簽名的書面申請,空缺名額按報考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進行體檢。
2.選崗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八、加分項目
取得以下證書的,在總成績基礎上給予加分,相關證書于面試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1份:
(一)具有專業社會工作資格證書初級加2分,中級加3分,高級加5分;
(二)取得國家計算機等級證書一級加1分,二級加2分,三級以上加3分。計算機專業本科畢業生加2分(同時具備兩項以上條件的按高分加分)。
以上加分項同時具備的,分值可累加。
九、人員聘用
(一)勞務派遣機構對選聘的社會救助服務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縣、鄉鎮社會救助經辦人員與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勞動合同,村級社會救助協理員與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勞務承攬合同。縣級社會救助經辦人員由派遣機構派遣到縣民政局管理使用,鄉鎮社會救助經辦人員和村(社區)協理員由派遣機構派遣到鄉鎮人民政府管理使用。
(二)辦理聘用手續之前,報考人員與原單位有勞動關系的,須在選崗結束、辦理聘用手續前進行解除,未解除的取消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十、信息發布
招聘期間相關信息在永平縣政府門戶網站、永平微民政微信公眾號統一發布。
十一、招聘監督
招聘工作由縣民政局、縣紀委監委駐縣人社局紀檢組監督,勞務派遣機構違反招聘工作紀律、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立即解除承接合同,并報有關部門嚴肅處理,同時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十二、其他事項
報考人員報名后應保障通訊工具通暢,以便招聘單位與其聯系招聘事項;因考生個人原因無法與其聯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監督電話:0872-6520114
永平縣民政局
2019年7月12日
附件:1.永平縣2019年公開招聘社會救助服務人員崗位設置計劃表
永平縣2019年公開招聘社會救助服務人員崗位設置計劃表 | |||||||||||||||
崗位代碼 | 招聘單位全稱 | 人員使用單位 | 崗位名稱 | 招聘人數 | 崗位代碼 | 崗位分類 | 崗位說明 | 任職資格條件 | 學歷要求 | 專業 | 年齡 條件 | 性別 | 民族 | 生源地或戶籍要求 | 有關說明 |
01 | 承接主體 | 永平縣民政局 | 縣級社會救助經辦人員 | 3 | 532928001 | 民政事務 | 從事民政相關事務性工作,重點協助完成社會救助所需材料審查、入戶抽查、信息核對、系統維護、政策宣傳等工作。 | 熟悉各項社會救助政策,熟練操作計算機、掌握office等辦公軟件,文字表達能力較強,有較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一定的工作能力。 | 大專以上 | 不限 | 35周歲以下 | 男 | 不限 | 永平縣戶籍或常住人口 | 經常下鄉到村、組及邊遠地區開展救助核查工作。 |
02 | 承接主體 | 縣民政局、鄉鎮人民政府 | 縣、鄉鎮社會救助經辦人員 | 12 | 532928002 | 民政事務 | 縣級崗位主要從事社會救助所需材料審查、入戶抽查、信息核對、系統維護、政策宣傳等工作;鄉鎮崗位主要從事轄區內民政相關事務性工作,重點協助完成社會救助相關服務對象排查、家庭調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群眾評議、信息核查、數據錄入、政策宣傳等工作。 | 熟悉各項社會救助政策,熟練操作計算機、掌握office等辦公軟件,文字表達能力較強,有較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一定的工作能力。 | 大專以上 | 不限 | 35周歲以下 | 不限 | 不限 | 永平縣戶籍或常住人口 | 縣民政局、博南鎮、杉陽鎮、龍街鎮各2人,廠街鄉、水泄鄉、北斗鄉、龍門鄉各1人 |
03 | 承接主體 | 鄉鎮人民政府 | 村(社區)社會救助協理員 | 82 | 532928003 | 輔助管理 | 從事本村(社區)內民政相關事務性工作;協助村(社區)做好社會救助相關申請、入戶調查、走訪、公示及資金或物資發放工作;協助村(社區)動員、組織社會力量開展有關社會救助活動,參與組織符合條件的受助對象按規定參加公益性勞動;協助做好轄區內各項民政政策落實工作,監督轄區內社會組織依法開展活動。 | 熱心民政工作和社會公益事業,熟悉各項社會救助政策,具有一定的社會救助業務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和電腦基礎操作能力,在群眾中有較高威信 | 初中以上 | 不限 | 50周歲以下 | 不限 | 不限 | 永平縣戶籍或常住人口 | 每個村(社區)1人,共75人,由鄉鎮根據村工作量情況再統籌分配1人,共7人,總計82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