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競爭性選拔干部力度,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根據《公務員法》和《干部任用條例》有關規定,經研究,面向全市范圍公開選拔懷集縣鄉鎮長人選。現公告如下:
一、選拔職位:懷集縣鄉鎮長人選2名。
二、選拔范圍和條件:全市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參公管理事業單位中符合條件的在職公務員,除符合《公務員法》、《干部任用條例》有關要求外,要同時符合以下選拔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開拓進取精神和較強的工作能力,工作業績好;
2、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3、現任副科領導職務兩年以上(不含非領導職務);
4、近3年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等次;
5、身體健康,男45周歲以下,女40周歲以下。
以上年齡和任職資格年限計算至2012年8月31日止。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列入選拔范圍:①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②正在黨紀、政紀處分所規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內的;③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④存在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提拔情形的。
三、報名辦法:符合條件并有意參加公選的同志,報名時須提供身份證、學歷證、職務證明材料及其它證明材料復印件各一份,《懷集縣公開選拔干部報名及資格審查登記表》一式2份,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3張(報名人員需事前征得本單位同意)。報名時間從即日起至8月25日止。報名地點:懷集縣城解放中路68號大院懷集縣委組織部干部室(聯系電話5533597)。
四、選拔程序和方法:按照資格審查、提名推薦、駐村實踐、組織考察、決定任用等程序進行選拔。
1、資格審查:由懷集縣公選辦會同縣紀委、縣人社局等部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實行履歷量化計分,按照不低于1:5比例的差額提名方式,確定提名推薦人選。審查結果在《肇慶組織工作網》和《懷集縣政府公眾網》公布。
2、提名推薦:主要通過“述職+演講”方式進行,重點考核選拔人員臨場應變能力、理論素養、推動科學發展的工作理念、思路以及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提名推薦時間擬定于2012年9月上旬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3、駐村實踐:結合整頓后進、問題突出村(社區)工作,以全脫崗形式進行駐村實踐,時間一個月。
4、組織考察:由縣委派出干部考察組,按照有關程序進行干部考察,以及對駐村實踐工作進行考核。
5、決定任命:根據考察和駐村考核情況,按1:1.5比例確定差額擬任人選,提交縣委常委會討論決定。經任前公示后,按程序和有關法律規定辦理任職手續。
6、接受監督:本次公開選拔工作,由紀檢監察機關進行全程監督,同時歡迎社會各界進行監督。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懷集縣公選辦負責解釋。
懷集縣公開選拔領導干部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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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集縣公開選拔干部報名及資格審查登記.doc 》來源于懷集縣人民政府網,最近更新201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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