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臘縣2019年秋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為做好勐臘縣2019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根據《教師資格條例》、《教育部關于印發〈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師〔2013〕9號)有關規定,按照《云南省2019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的要求,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教師資格認定條件
(一)申請對象
1.戶籍在勐臘縣的社會人員;
2.持有勐臘縣有效期內居住證的外省市戶籍人員;
3.持有云南省公安機構簽發且在有效期內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請認定;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且在有效期內,在云南省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合格證書的,在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上述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時需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其他條件、程序和提交材料與本省申請人相同;
4.以上人員年齡均要求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二)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三)應當具備《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歷,具體如下: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含初級職業學校文化、專業課教師)資格,應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四)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五)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申請人須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云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要求,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六)教師資格考試合格或師范教育類畢業生
1.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在規定有效期內)。
2.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生、全日制教育碩士仍可以直接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相同任教學科的教師資格,師范教育類畢業生所學專業與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不相同或不相近者,均按照非師范教育類專業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政策執行。
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學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學前教育專業專科、本科和教育碩士的師范教育類畢業生,只能申請直接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但如果申請認定其他種類教師資格,均按照非師范教育類專業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政策執行。
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學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小學教育專業專科、本科和教育碩士的師范教育類畢業生,只能申請直接認定小學教師資格,但如果申請認定其他種類教師資格,均按照非師范教育類專業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政策執行。
二、報名流程
(一)網上報名時間
9月11日7:00至9月30日17:00的系統開放日。
(二)報名網址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申報,申報時應按提示選擇相應現場確認點,網報時間到期,本省報名端口將自動關閉。
(三)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時間:2019年9月11日至9月30日期間的每個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現場確認地點:西雙版納州勐臘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勐臘縣曼塔拉路63號) 聯系電話:0691-8126916。
現場確認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原件。
2.學歷證書原件,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學歷信息經過學信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
特別提示:國家認定信息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在線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將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
3.《云南省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體檢表》原件(請不要自行體檢,確認通過后具體體檢時間和地點會電話通知)。
4.《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由申請人在中國教育考試網(http://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認定系統能驗證通過的可不提交)。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張(正規證件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
6.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
若無法驗證申請人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的,需現場提交《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
(四)認定和領取證書
各地認定機構完成現場確認審核工作后,將依據審核情況做出認定結論,并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發教師資格證書。證書的領取時間將電話通知。
三、其他事項
(一)請申請人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等程序,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并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二)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勐臘縣教育體育局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