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保山市市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2020年應屆高等院校畢業生公告
根據中共保山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共保山市委組織部 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保山市監察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行為加強招聘工作監督的通知》(保人社聯〔2014〕14號)和中共保山市委組織部 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保山市公安局轉發《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公安廳關于印發<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通知》(保人社聯〔2016〕24號)等文件精神,經用人單位提出申請,并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同意,現將保山市市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2020年應屆高等院校畢業生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二、招聘崗位
招聘單位 | 崗位 名稱 | 招聘人數 | 學歷 | 專業 | 年齡 | 其他條件 |
保山市 人民醫院 | 醫療崗1 | 5 |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 醫學類 (不含藥學、中藥學相關專業) | 40歲 及以下 | |
保山市 人民醫院 | 醫療崗2 | 10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 醫學類(不含藥學、中藥學相關專業) | 35歲 及以下 | 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碩士及以上學位,資格復審時需提供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考試合格成績通知單 |
保山市 中醫醫院 | 醫療崗 | 3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中醫學類、中西醫結合類、臨床醫學類 | 35歲 及以下 | 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碩士及以上學位,資格復審時需提供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考試合格成績通知單 |
保山市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 疾病預防控制崗 | 1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 社會醫學 與衛生事業管理 | 35歲 及以下 | 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碩士及以上學位 |
保山市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 公共衛生崗 | 1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公共衛生 | 35歲 及以下 | 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碩士及以上學位 |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符合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招生計劃2020年應屆畢業生,年齡計算截止2019年11月17日。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或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2020年應屆畢業生畢業證、學位證、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考試合格成績通知單等可到資格復審時提供);
(四)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受到禁考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均不得參加應聘。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2019年11月6日在保山市人社局網站、保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政務公開網和有關院校校內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2019年11月17日8:30-11:30在四川大學華西校區西區華西臨床醫學院新教學樓學術報告廳及戶外廣場現場報名(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6號,從電信路校門進學校右側新八教樓下即是)。報名時考生需提供學習證明材料、成績單、身份證及報名崗位需要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和近期彩色免冠同版大一寸照片3張。
(三)資格審查:由用人單位和保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
(四)確定面談人員:根據報名情況,經招聘小組查閱個人信息及面談等,按崗位招聘人數1:2的比例擇優確定進入面談人員,達不到比例的按實際報名人數進行面談。
(五)面談時間和地點:屆時另行通知。無法聯系或未按要求按時到場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談。
(六)面談:面談在監督人員的監督下,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由人社部門、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有關人員組成并打分,同一崗位使用同一套題,面談成績按100分計算,75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談成績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參與后續的招聘環節。面談結束當場宣布成績,同一崗位應聘人員面談成績相同,則加試一題。5位面談考官的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計算剩下3位面談考官的平均分。
(七)確定簽約對象:面談成績大于75分及以上者,得分最高的為簽約對象。由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保山市衛生健康委和用人單位與被簽約對象現場簽訂招聘協議書,簽約人員交近期彩色免冠同版大一寸照片4張。
(八)資格復審:由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具體時間待定。資格復審合格的,確定為體檢對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與后續的招聘環節。
(九)體檢:體檢由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具體時間待定。體檢將組織體檢對象在縣級以上具有體檢資質的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除衛生部核準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職業外,不得要求進行乙肝項目檢測。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申請復檢,并到指定醫院復檢一次,復檢結果為最終結果。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考察:由用人單位和保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具體時間待定。主要對考察對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擬聘人員名單將通過保山市人社局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招聘崗位情況及擬聘人員基本情況、面談成績、考察、體檢結果。
(十二)公示無異議的,經用人單位、保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審核同意,并報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由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十三)崗位待遇: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正式聘用后納入事業單位編制內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國家、省和我市事業單位管理的相關規定執行。
另外,屬博士研究生的,按照《保山市引進人才辦法(試行)》規定經批準后享受以下待遇:
1、工作生活補貼。經認定的引進人才,博士研究生按照每月2萬元的標準發放工作生活補貼。享受月工作生活補貼的引進人才,必須連續、全職在保山工作不少于1年,時間從保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核準之日起算。未滿1年服務年限退出的,月工作生活補貼等,按原渠道全額收回,返還財政。月工作生活補貼認定核準后,逐月審批,按月撥付兌現。引進博士研究生享受月工作生活補貼周期不超過5年(最多達120萬)。
2、住房保障。在保山工作期間由政府提供人才公寓,作為過渡性周轉用房使用。引進的博士研究生在保山工作年限滿5年的,可以按成本價購買保山市屬國有企業開發的商品房。
3、科研支持。積極推薦和支持引進人才申報科研計劃項目,對引進人才在重大科技攻關、重點實驗室建設、創新平臺搭建及其創新創業等方面給予重點傾斜支持。
六、人員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經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按照面談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遞補:
(一)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四)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五)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紀律和要求
(一)對違反紀律和弄虛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資格。
(二)堅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員與應試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實行回避。
(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員應認真履行好職責,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八、聯系方式
保山市人民醫院
王老師:0875-2146769,13987517858
郵 箱:136720562@QQ.com。
保山市中醫醫院
閆老師:0875-2135177,15094231933
郵 箱:84912705@QQ.com。
保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陳老師:0875-2120842,13619456356
郵 箱:237472276@QQ.com。
保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楊老師:0875-2220960
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李老師:0875-2162447
監督電話:
保山市紀委市監委派駐市人社局紀檢監察組0875-2136367
云南省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云南省保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19年11月6日
文章來源:http://www.baoshan.gov.cn/info/egovinfo/1001/zw_nry/57186295-8-/2019-110600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