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佛山市高明區建筑工程質量檢測站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和《佛山市高明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明府字〔2011〕11號)等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區建筑工程質量檢測站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高明區建筑工程質量檢測站專業技術人員3名,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薪酬待遇
工資待遇按國家事業單位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三、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為18周歲以上(即2001年11月18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即1983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土木工程專業。
(六)具有建筑工程管理工程師、建筑工程檢測工程師、建筑施工工程師(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七)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2019年高明區建筑工程質量檢測站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職位表的幾點說明如下:
1.“往屆畢業生”指2018年及以前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對于學制為2年半或提前修滿學分、于2018年底或2019年初畢業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視為應屆畢業生;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者,報名時畢業不超過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超過1年的視為往屆畢業生。
2.專業:招考單位已根據用人要求并結合實際情況,按照《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進行了專業設置。報考人員應按專業目錄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相對應的職位報考,如所學專業為目錄中舊專業名稱的,按照對應的新專業名稱及代碼報考。舊專業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詢招考單位同意后報考。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
除專業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學位種類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職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職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專業”一欄所設置的專業未能完全涵蓋“學歷”一欄所標注學歷層次的,則以“專業”一欄為準,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及其對應的學歷層次要與職位“專業”一欄要求的專業名稱和代碼以及其學歷層次相對應。
報考人員須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如實填寫報名表,未如實填寫的視為提供不實信息,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
年齡的計算截止日期為本次考錄報名的第一日(即2019年11月18日)
在讀的普通高等院校學生、現役軍人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錄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已經聘用為本區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報考。
四、招聘辦法
本次招聘實行公開招考,經面試、體檢、考核合格后,擇優錄用。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9年11月18日—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方式:本次考試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地點為佛山市高明區建筑工程質量檢測站辦公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區竹園路68號二樓)。聯系電話:0757-88266220。
3.報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含大專、本科、研究生等各個階段取得的所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以上資料要求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②近兩年免冠一寸彩色近照2張;③如實填寫《高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份。
4.資格審查。報考對象資格由佛山市高明區建筑工程質量檢測站審定,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通知參加考試,審核不通過的,不另行通知,報名材料恕不退還。
(二)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面試方式進行,內容為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面試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三)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從考試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對象。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定,組織體檢人選到指定區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可從成績合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人選。是否遞補體檢人選,由用人單位討論確定。
(四)考察
對體檢合格者,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行組織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聘用的,可從成績合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人選。是否遞補體檢人選,由用人單位討論確定。
(五)公示與聘用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聘用人選,名單在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報同級組織人事部門審批后辦理聘用手續。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
五、招聘工作的組織及實施
本次招聘的報名、考試、體檢、考核工作由佛山市高明區住房城鄉建設和水利局負責組織實施,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區住房城鄉建設和水利局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757-88881311。
附件:1.2019年高明區建筑工程質量檢測站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佛山市高明區住房城鄉建設和水利局
2019年11月4日
文章來源:http://www.gaoming.gov.cn/zwgk/rsxx/gwykl/201911/t20191104_76048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