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東高校科技成果轉化中心招聘公告
為加快粵港澳大灣區國家科技產業創新中心建設,立足充分發揮高校學科、人才、科研優勢和佛山產業優勢,共同搭建深化校地協同創新與產學研合作平臺,經廣東省人民政府同意,在廣東省教育廳和佛山市人民政府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基礎上,成立“廣東高校科技成果轉化中心”(以下簡稱“中心”)。中心為不定級不定編的新型事業單位,實行法人治理,經費納入佛山市級財政預算統籌安排。現因工作需要,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名。有關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及方式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資格審查、簡歷篩選、筆試、面試、雙向選擇、體檢、公示等程序后擇優錄取。
招聘工作實行信息披露制度,一旦報名應聘,代表應聘者同意中心在招聘過程公布應聘者年齡、性別、籍貫、畢業學校、所學專業、工作經歷、證書、特長、各環節得分等必要信息。錄取公示前不公布應聘者姓名及就業單位具體名稱。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崗位。
政研與發展規劃專員1名;
培訓運營專員1名;
品牌推廣專員1名;
技術經理2名。
(二)應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愿意履行相應崗位職責和義務。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應聘崗位規定的其它條件(詳見附件1:崗位要求)。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類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得應聘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三、報名及招聘錄用流程
(一)報名及簡歷篩選。
應聘人員通過網上報名,將報名表(見附件2)、簡歷、身份證、學歷、學位、職稱、職業資格和工作經歷相關佐證材料掃描件于發送到指定電子郵箱zhb@gurfcc.com,報名截止日期為2019年12月8日。中心組織資格審核和擇優篩選,按1:8的比例確定各應聘崗位參加筆試面試人員,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數達不到1:8但超過1:3的比例時,該崗位所有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者均確定為參加筆試面試人員,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數達不到1:3的崗位取消本次招聘。參加復審和考試人員信息在中心官方網站http://www.gurfcc.com/公布,同時公布資格復審、筆試和面試的時間及地點。
(二)資格復審。
筆試、面試對象須攜帶親筆簽名的報名表、簡歷、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歷認證報告、職稱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見附件 3)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或者簡歷信息有造假的,不得參加筆試面試。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者,上交以上資料復印件(中心對應聘者所提交資料予以保密處理,恕不退還),領取筆試、面試通知書,并參加筆試和面試。
(三)考試。
1.筆試。
筆試內容為科技成果轉化相關基礎知識和崗位專業知識,考察綜合能力和專業素質。筆試成績滿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1位。
2.面試。
面試分為無領導小組面試及個人標準化面試,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1位。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設置逐級面試方案。
3.總成績。
根據筆試成績及面試成績計算總成績,應聘者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四)雙向選擇和體檢。
各職位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若同一職位應聘者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與應聘者商談,經雙向選擇確定參加體檢人員。中心有權根據筆試面試情況,經集體研究,確定某個崗位暫時不錄用人員。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安排在中心網站予以公布。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負擔。體檢合格的應聘者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五)公示。
擬錄用名單在中心網站公示3天。
(六)辦理相關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但經核實不影響錄用的擬錄用人員,按規定辦理錄用手續,簽訂1年勞動合同并實行1個月試用期,1年后考核合格的續簽勞動合同。
四、待遇
招聘崗位均為聘用制人員,工資根據《廣東高校科技成果轉化中心薪酬與績效考核方案》執行,中心工作人員的薪酬參照事業單位對應崗位職級,由基本工資、職務津貼、崗位績效組成。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聯系人:皮經理,聯系電話:18988636920,郵箱:zhb@gurfcc.com。中心監督電話:0757-81232093。
附件:1.崗位要求
2.廣東高校科技成果轉化中心招聘報名登記表
3.報名及現場復審資料目錄
廣東高校科技成果轉化中心
2019年11月12日
文章來源:http://nhrc.nanhai.gov.cn/cms/html/14343/2019/20191209090329999588083/20191209090329999588083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