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北海市互聯網信息安全業務發展需要,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和《自治區編辦、人社廳、公安廳、財政廳關于加強公安機關網絡安全隊伍力量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桂公通〔2012〕160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定于2012年9月22日進行北海市互聯網信息安全中心、合浦縣互聯網信息安全中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筆試,計劃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共21人。為確保這次考試聘用工作順利完成,特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識和能力;
(六)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1977年8月31日到1994年8月31日期間出生);
(七)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報考者不受戶口所在地限制;大專學歷的報考者,其常住戶口須為北海市(含縣區,下同)。北海市常住戶口的報考者,在北海市公安機關戶籍部門入戶登記時間為2012年8月31日24:00時以前。
(八)資格條件
1.各崗位報考資格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
2.考生的學歷、學位、專業必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同時一致。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免于刑事處罰的;(2)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3)曾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4)因違法、違紀正被查處的;(5)在公務員招考等各類考試中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6)法律規定不得錄用其他情形的人員。
北海市在職在編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二、報名
此次招聘全部實行現場報名、現場填寫報名登記表(或自行下載表格填寫)、現場資格審查、現場交費。
(一)報名方式和時間。
凡符合本公告報考條件要求的報考者,須到北海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北海市西南大道與北京路交界東100米人才大廈)現場報名,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可在北海人才網上下載,網址:www.bhrc.cn),并交小2寸近期免冠彩照3張,附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復印件,按規定繳納報名考試費(其中報名費每人10元/人.次,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考試費每人每科43元)。
報考者所填寫的報名信息資料必須真實可靠。如考生填寫信息不真實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而報考的,考生參加考試成績作廢,責任由考生自負。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要一致。
享受免除有關報名考試費政策的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明(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以上材料在報名時一并出具,經審核確認后,辦理免除報名考試費的手續。
報名時間:2012年8月29日至2012年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二)資格審查方式及時間。
北海市公安局政治部依據本公告規定的崗位招聘條件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并負責解釋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
資格審查時間:2012年8月29日至2012年9月2日。
(三)領取準考證及時間。
經資格審查合格,由北海市公安局政治部通知報考者領取《準考證》并按《準考證》載明的信息參加考試。報考者按照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并攜帶本人的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身份證、準考證兩證缺一不可)。
準考證領取時間:2012年9月19日至9月21日。
準考證是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重要憑證,須妥善保管。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科目為2科,筆試總成績滿分為200分,面試滿分為100分。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公共科目筆試和結構化面試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統一組織實施。
(一)筆試。
1.筆試內容:所有考生均須參加公共科目筆試。公共科目筆試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滿分為100分)。《公共基礎知識》內容包括政治基礎知識、法律基礎知識、公共管理知識、經濟基礎知識、公文寫作與處理、科技知識、職業道德、時事政治等,考試時限為150分鐘。《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包括常識、語言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等,考試時限為120分鐘。
2.開考比例:同一崗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合格人數應達到1:3比例才能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應核減招聘崗位人數或取消招聘崗位。不開考的崗位,北海市公安局政治部將報市人社部門備案后及時告知報考人員在2日內選擇報考其他崗位或辦理退款。
3.筆試時間:
2012年9月22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公共基礎知識》
下午:15:00—17: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考試地點統一設在市區,詳見《準考證》。
4.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可登陸北海人才網(www.bhrc.cn)查詢。
5.合格分數線的確定:
根據筆試成績劃定合格分數線,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不能確定為面試人選。合格分數線劃定辦法另定。
(二)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
進入面試人選由北海市公安局政治部依據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與成績合格人數以1:3的比例確定。招聘崗位沒有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時,取消該崗位的聘用計劃。
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北海人才網上公布,由北海市公安局政治部書面通知,審查辦理報名手續時所有證件的原件。領取面試通知書時,考生須提供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資格證書等證件原件。考生提供材料必須與報考崗位要求資格條件相符,如考生提供材料不真實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而報考的,考生參加考試成績作廢,責任由考生自負。北海市公安局政治部對面試人員驗證必須認真負責,如因驗證工作不嚴造成失誤的,承擔相應責任,并對相關責任人員做出相應處理。
面試公告發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員進行面試。
面試時間另定。
面試地點統一設在市區,詳見面試通知書。凡未按時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放棄。
2.進入面試人員須按《公告》規定攜帶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和身份證參加面試。
3.結構化面試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考察人選。
4.面試前必須制定具體面試工作方案,并在紀檢監察部門監督下進行。
5.面試方式: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人際交往與技巧、自我情緒控制、動機匹配性和舉止儀表等。
面試成績在每個崗位面試結束后當場向考生公布(考生可當場抄錄同一崗位全部考生面試成績)。
面試時間另行在北海人才網公告。
四、體檢
北海市公安局政治部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與考生人數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筆試、面試成績總分相同時,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高分者進入體檢、考察程序。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組織,并統一到指定的醫院進行。
五、考察
(一)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考核對象,由北海市公安局政治部對考核人選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應聘資格條件,考察不合格則按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替補人員。
考察和政審中查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聘用:
(一)曾觸犯刑律被免于刑事處罰;
(二)曾少年管教、勞動教養的;
(三)曾被開除黨、團籍的;
(四)曾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五)因嚴重違反紀律、規章制度被單位開除、辭退或依法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或因主觀原因違反規章制度在高校、工作單位受過留用察看以上處分的,或近三年內在事業單位工作被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的;
(六)曾參與賭博、邪教、色情、吸毒、盜竊、貪污、賄賂、詐騙等違法違紀的;
(七)配偶、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八)配偶、直系血親中有因嚴重政治錯誤或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機關偵查的,或有邪教組織的骨干分子且頑固不化、繼續堅持錯誤立場的;
(九)配偶、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從事顛覆國家政權活動的。
體檢和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考察的,應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沒有遞補人選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六、公示、聘用審批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者,由北海市公安局政治部擇優確定擬聘用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無異議后,按干部管理權限辦理聘用審批手續。擬聘用人員公示后,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遞補聘用對象。
招聘單位應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書》。簽訂聘用合同時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受聘人員為初次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試用期統一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統一為3個月。試用期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七、加強領導,嚴肅紀律
(一)各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加強對這次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公開招聘考試工作有序開展。
(二)實行回避制度。聘用工作人員、體檢醫務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應當回避。
(三)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
1.報名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報名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單位負責人員違反規定私自聘用人員的;
6.黨委組織部門、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機關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的;
7.違反《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對違規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應當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已聘用的人員,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在1年內禁止應聘事業單位崗位和參加錄用公務員考試及機關后勤崗位招錄。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五)為了確保招聘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編委辦、市公安局聯合組成考試領導機構,并請市紀委監察局派員進行全程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779—2091126。
八、其他
(一)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公共科目不指定考試用書。
(二)本次公開考試招聘工作原則上于2012年10月底前完成。
咨詢電話:0779—2091085(北海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
0779—7293391(北海市合浦縣公安局政工室)
0779—3210291(北海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0779—2024783(北海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2012年北海市互聯網信息安全中心、合浦縣互聯網信息安全中心公開招考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
北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海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北 海 市 公 安 局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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