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榮昌區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黨群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我區人才隊伍建設,規范進人行為,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主管部門審核、市委組織部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榮昌區黨群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榮昌區黨群系統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名,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重慶市榮昌區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黨群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報考。
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⒉遵守憲法和法律;
⒊具有良好的品行;
⒋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⒌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⒍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但未有效履約或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醫學畢業生;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學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約或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師范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人員;現役軍人;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與現工作單位(崗位)有最低服務期限約定或最低服務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報考相關限定的,從其規定。
正在全日制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報考人員須在報名開始之前取得相應畢業(學位)證書、資格證書。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報名開始之前獲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三)年齡計算有關事項。
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之日,如“35周歲及以下”指報名開始之日未滿36歲。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為現場報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招聘崗位報名,按各報考崗位競爭,分別聘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一)現場報名時間、地點。
⒈報名時間:2020年1月13日—1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⒉報名地點:榮昌區行政中心7—8會議室(榮昌區昌元街道迎賓大道26號),咨詢電話:023—61471313。
(二)報名要求及資格審查。
⒈報名要求: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考生請現場填寫《報名登記表》,持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張報名。職位要求“限中共黨員”的,還需所在基層黨組織出具證明。除照片外,其余材料均需提供復印件各1份。有工作單位的人員,必須如實填寫在《報名登記表》中相應位置;在機關事業單位、國企工作的正式編制人員以及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工作經歷)證明》(附件2),否則按不誠信處理。
本人不能到場的可委托報名,須出示委托人的委托書、身份證復印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所需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⒉報名當場即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按照渝人價〔2006〕144號文件規定標準繳納筆試考務費(50元/科)。
⒊各崗位報名情況于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榮昌黨建網(http://rcdj.rongchang.gov.cn/)進行公示。
(三)專業審核有關事項。
專業條件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均簡稱《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審核,準確把握審查尺度,統一審查口徑,不得隨意放寬招聘崗位條件。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與招聘簡章明確的《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不一致,但經負責資格條件審查的單位審核認定,與招聘專業設置要求一致的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寫畢業證書載明的所學專業。
五、考試
本次實行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整個考試環節由中共重慶市榮昌區委組織部會同相關部門統一組織實施。
(一)筆試(分值100分*2科目)。
⒈筆試開考比例為1:3,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或取消招聘;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報名考務費。
⒉筆試測試內容為:綜合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專業科目為《管理基礎知識》。
⒊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準考證》領取要求見榮昌黨建網通知。
⒋筆試成績、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等情況,于筆試結束后5天內在榮昌黨建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
(二)面試(分值100分)。
1.面試比例為1:2,面試人選按面試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
2.面試采取結構化或無領導小組討論等方式進行。
3.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未達到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4.面試時間及地點等詳見《面試通知書》,領取要求將在榮昌黨建網站通知,逾期未領取《面試通知書》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面試具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總成績=《綜合基礎知識》筆試成績×30%+《管理基礎知識》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計算結果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有效數字)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當總分相同時,依次按學歷、面試成績、專業科目成績、公共科目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優先。體檢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組織實施。
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中共重慶市榮昌區委組織部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并對其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考察應注重審查人事檔案、誠信記錄等個人情況,并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認證和在校學習經歷審查等多方查實學歷(學位)真偽。
若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面試成績合格者中)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完成體檢或考察環節后,放棄后續資格的由招聘單位報主管部門備案。
七、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等有關事宜,在榮昌黨建網站上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屆時不再單獨通知。
擬聘人員按《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要求,在七一網、榮昌黨建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準考證號、考試總成績、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畢業時間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按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事業人員在我區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未滿規定服務期限者,聘用單位有權解除聘用合同并要求其履行相應違約責任。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本簡章由中共重慶市榮昌區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中共重慶市榮昌區委組織部公務員科023-61471313
榮昌區黨群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430651679@qq.com
附件:
1.《榮昌區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黨群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
信息來源:https://www.12371.gov.cn/Item/549150.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