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豐都縣招聘森林資源管護員簡章
為彌補因人員退休和辭職(辭退)造成的森林資源管護崗位人員的空缺,更好地管護好森林防火和森林動植物資源,根據《中共豐都縣委豐都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豐都縣國有林場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豐委發【2016】25號)和《豐都縣財政局豐都縣林業局關于國有林場購買服務有關事宜的通知》(豐都財政發【2017】85號)文件要求,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森林資源管護員10人。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德才兼備、適度傾斜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數量
招聘森林資源服務人員10人(男女不限),其中森林資源管護員9人,財務人員1人。
三、主要從事工作內容
從事管護站點野外巡護工作,每月巡山護林不少于25天。
四、招聘條件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財務人員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森林資源管護員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男女不限;女性年齡在35周歲以下、男性年齡在45周歲以下。建檔立卡貧困人員、退役軍人、失業人員可優先招聘。
3.身體健康狀況達到入職體檢(公務員)合格標準,能勝任野外巡護工作,責任心強。
4.熟悉管護責任區域周邊的村情、山情、民情,該管護區域內四至界線,能吃住在站點。
5.政治素質良好,遵紀守法,服從勞務公司和林場關于森林資源管護管理的相關規定。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
6.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
7.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8.現役軍人。
五、現場報名
(一)報名時間。2020年1月6日至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二)報名地點。豐都縣虹存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縣就業局三樓),電話:023-85606921。
(三)報名資料。本次公開招用實行現場報名,不進行網絡、電話等其他方式報名。報名時,報名人員須同時提供以下資料和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進行現場報名資格審核:
1.近期紅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在照片后面寫上姓名);
2.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含主頁、增減頁、本人頁);
3.畢業證書或相關證明。
以下資料只需要提供原件:
1.建卡貧困戶和低保人員等須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
2.真實、準確填寫的《報名表》一份,凡因報名表填寫內容不清晰、不完整、不準確而影響報名的責任自負。
特別提醒:報名時,請報名人員應如實準確填報各項信息,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招聘資格的,或惡意注冊干擾正常招聘秩序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資格。
六、聘用及待遇
公開考核招聘的人員實行勞務派遣,依據《勞動合同法》與豐都縣虹存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初次任用期為一年,試用期一個月,經年度考核合格后按有關規定續用。
聘用人員身份為非編制內的森林資源管護員。工資待遇在扣除五險一金相關費用后,資源管護人員每月固定工資1750元,財務人員每月固定工資2150,實行動態管理?;竟べY由縣虹存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根據全縣最低工資調整情況,結合實際進行調整。并按國家和本縣相關規定以工資收入為基數,辦理五險一金。
七、紀律要求
本次公開選用工作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社會的廣泛監督。
八、其他事項
1.選用單位對應聘者所提供的資料嚴格保密,報名資料不退還。
2.請應聘者在招聘期間保持所提供通訊號碼全天24小時暢通,如因應聘者本人原因未獲知相關信息,或應聘者通訊不暢不能接收報名反饋,責任由應聘者自行承擔。
本《簡章》由豐都縣虹存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咨詢聯系電話:023-85606921
豐都縣虹存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日
信息來源:http://www.cqfd.gov.cn/publicity/ldrsjc/shbz/16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