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區司法局關于招募2020年度法律援助志愿律師的公告
深圳市光明區各律師事務所:
為加強我區法律援助工作,提高律師辦理法律援助事務的質量,為轄區內經濟困難的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法律援助條例》、《廣東省法律援助條例》、《深圳市法律援助條例》等相關規定,結合光明區實際,現向光明區各律師事務所征集申請加入光明區法律援助志愿律師隊伍,有關征集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職業道德和較強的業務能力,熱愛法律援助事業,志愿從事法律援助工作;
2.當前注冊地在光明區的執業律師(辦理刑事案件的律師需在深圳市執業三年以上或其他地區執業滿五年),執業期間未受到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處罰或律師行業處分;
3.未因承辦法律援助事項被受援人有效投訴;
4.能夠自愿遵守光明區法律援助主管部門的各項工作制度及工作要求。
(二)有下列情況者,不接受申請:
1.曾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法律援助條例》、《廣東省法律援助條例》、《深圳市法律援助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中關于法律援助禁止性規定的;
2.近三年內曾受到行政處罰、行業處分;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方式及申請材料
(一)報名方式
1.報名程序
本次招募工作采取律師自愿報名、律師事務所集中申報的形式,不接受律師個人單獨提交報名材料。
2.報名時間:
①律師個人向所屬律師事務所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5月2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②各律師事務所向光明區司法局集中申報時間:5月25日至5月2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申請材料
1.律師個人向所屬律師事務所提交材料清單:
①《2020年度深圳市光明區法律援助志愿律師申請表》(需本人簽名);
②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交復印件);
③律師執業證書(驗原件,交復印件);
④未受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處罰或律師行業處分承諾書(需本人簽名);
⑤其他應當提交的證明材料(提供相關法律實務工作經驗材料,例如提供不少于3份本人辦理或協助辦理的相關案件判決書等材料)。
2.各律師事務所向深圳市光明區司法局集中申報所需提交材料清單:
①《2020年度深圳市光明區法律援助志愿律師事務所集中申報表》;
②《深圳市光明區法律援助志愿律師信息匯總表》;
③律師個人向所屬律師事務所提交材料清單。
上述申報材料需蓋公章,交原件,并將電子掃描PDF版發送至郵箱:sfjflfwzx@szgm.gov.cn
三、審核程序
(一)符合上述基本條件的律師,通過所屬律師事務所向深圳市光明區司法局報送材料,自愿申請成為光明區法律援助志愿律師;
(二)深圳市光明區司法局會同光明區律工委對各律師事務所報送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納入光明區法律援助志愿律師隊伍,統一備案。
四、法律援助志愿律師的權利和義務
(一)法律援助志愿律師享有以下權利:
1.參加法律援助相關培訓活動;
2.獲得辦理法律援助事項的必須條件;
3.對光明區法律援助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4.按規定獲得辦案補貼;
5.法律、法規、規章賦予的其他權利。
(二)法律援助志愿律師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1.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維護法律援助形象;
2.積極履行法律援助志愿律師職責,為受援人提供符合標準的法律援助服務,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3.接受光明區法律援助主管部門工作安排,到轄區各法律援助站點或區法院、檢察院、仲裁院駐點值班,參與法律援助宣傳活動;
4.自覺接受光明區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監督和指導,按規定向光明區法律援助機構反饋工作情況、案件進程并辦理結案歸檔手續。
五、退出法律援助志愿律師隊伍的情形
(一)在不損害受援人利益、不違反相關規定的前提下,法律援助志愿律師可自愿申請退出光明區法律援助志愿律師隊伍;
(二)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市光明區司法局可以決定法律援助志愿律師退出光明區法律援助志愿律師隊伍:
1.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法律援助條例》、《廣東省法律援助條例》、《深圳市法律援助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中關于法律援助禁止性規定的;
2.違反光明區法律援助機構相關工作制度的;
3.不認真履行援助職責,案件監督質量不合格的;
4.受到受援人或公檢法等相關部門有效投訴的;
5.無故不參加光明區法律援助機構安排的重大應急任務、公益宣傳活動、會議、業務培訓活動;
6.不參與光明法律援助機構值班工作的;
7.其他給法律援助機構帶來重大不良影響的情形。
六、退出法律援助志愿律師隊伍的程序
(一)申請退出的,提交本人簽名并加蓋所屬律師事務所公章的退出申請書;
(二)違反有關規定由深圳市光明區司法局決定退出的,退出決定應及時告知本人及所屬律師事務所,并統一備案;
(三)退出人員尚未辦結的案件可退回光明區法律援助機構。
七、其他事項
咨詢聯系人:程靈源,咨詢電話:0755-88211625
電子郵箱:sfjflfwzx@szgm.gov.cn
地址:深圳市光明區光明街道德雅路公共服務平臺6樓656室
深圳市光明區司法局
2020年4月28日
附件:
文章來源: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gzgg/202004/t20200428_1919701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