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學鄉村發展研究院教師招聘公告
一、研究院簡介
延安大學鄉村發展研究院(以下簡稱“研究院”)為延安大學下設二級實體教學科研單位,由延安大學直接領導和管理。西安市鄉村發展公益慈善基金會從財務上支持研究院的運行、研究、教學和發展。研究院設立理事會,由延安大學、西安市鄉村發展公益慈善基金會、研究院領導共同組成。理事會負責研究院重要人事任命和重大發展決策。研究院首任院長由北京大學原副校長、北京大學匯豐商學院院長海聞教授擔任。
研究院將圍繞農村創新創業、鄉村企業管理、農業生產技術、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方面展開廣泛深入的研究,根據未來鄉村發展的需要培養各方面的人才,努力將研究院打造成為我國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高端智庫、提升鄉村創新創業的示范平臺和培養農經管理人才的一流基地,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特別是為陜北革命老區鄉村全面振興、實現“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的目標作出重要貢獻。
研究院主要工作
(一)科學研究
圍繞我國特別是西北地區鄉村振興戰略以及實施中的具體問題,包括職業農民與農業現代化、生態農業與鄉村經濟、農村教育與醫療、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農村土地流轉、老區精準扶貧、鄉村旅游、民俗文化與鄉村創意農業等方面,開展廣泛深入的理論和政策研究。同時,研究院與地方政府、涉農企業合作設立科研項目,提供現代農業發展、農業園區建設、農田水利、農村經濟發展等方面的咨詢建議與研究調查,促進地方經濟快速健康發展。
(二)學歷教育
研究院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開設鄉村發展相關專業。同時,與經管學院和公管學院合作,在相關本科專業中開設鄉村發展有關課程,著力培養服務鄉村振興戰略的高素質復合型人才。
(三)在職培訓
研究院將聯合北京大學匯豐商學院,邀請國內外知名專家、企業家、政策制定者(政府部門負責人)在西北以及其他鄉村地區開展鄉村發展政策、創新創業和經營管理等方面在職培訓。提升農民企業家的眼界及創新和管理能力,輔導和培育新的鄉村企業,努力為我國鄉村創新創業和農經管理培訓做出持續重要的貢獻。
二、招聘基本要求
1.具有較強的敬業精神、科研創新能力以及團隊協作精神,熱愛教育事業,德才兼備、樂于奉獻,安心本職工作。
2.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5年1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勝任崗位工作要求。
3.專業及研究方向須符合我校人才招聘計劃要求,并且在各學習階段的專業方向一致或相近。
三、招聘計劃
招聘職位 | 招聘人數 | 崗位職責 | 應聘條件 |
教學科研崗1 | 2名 | 作為學術帶頭人主持國家、省部級科研課題和其他課題,培養研究生,承擔教學任務 | 1.具有博士學位;教授、副教授職稱; 2.以鄉村振興發展、農村創新創業為主要研究方向,發展經濟學、農業經濟學、農林經濟管理、產業經濟學等研究領域的優秀人才; 3.主持或作為主要貢獻者,或者作為主要研究人員參與過國家級或省部級重要課題項目; 4.具有豐富的經濟學研究、人才培養經驗,在國內外相關領域具有較高的聲譽和影響力。 |
教學科研崗2 | 3名 | 參與課題項目,培養研究生,承擔教學任務 | 1.具有博士學位; 2.發展經濟學、農業經濟學、農林經濟管理、產業經濟學等研究領域的青年人才,在本領域具有顯著發展潛力; 3.取得有影響的教學科研成果,在相關領域的頂級會議和核心期刊發表過高質量學術論文。 |
四、招聘待遇
1.A類招聘待遇
(1)畢業于中科院、社科院、“985”、“211”高校或排名前五的專業類院校的優勢學科專業,海(境)外博士應畢業于知名大學。
(2)導師應為同行公認的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知名度的專家學者;或者博士本人是省級以上科研項目的主要完成者。
(3)以第一作者在本學科權威期刊發表論文2篇或SSCI檢索1篇。
享有國家正式事業編制,3年內執行副教授三級崗位績效工資,學校提供安家費25-35萬元,科研啟動費20-30萬元。
2.B類招聘待遇
享有國家正式事業編制,3年內執行副教授三級崗位績效工資,學校提供安家費20-30萬元,科研啟動費15-25萬元。
3.其他待遇
(1)具有博士后經歷,增加2萬元引進人才補貼;具有副高職稱,增加3萬元引進人才補貼;具有正高職稱,增加5萬元引進人才補貼。
(2)引進“雙一流”高校的博士,納入延安市人才支持范圍,科研啟動費按照所確定等級的最高檔執行。
(3)符合配偶安置政策,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以人事代理形式安置工作。
(4)提供校內過渡公寓或租房補貼,解決子女的入學問題。
五、接收程序
1. 符合條件且有意應聘的人員,請將個人簡歷、本科、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成果、獲獎證書等材料(復印件或電子郵件)研究方向以及未來3-5年科研和教學計劃發送至指定郵箱。
2.聯系人:杜老師 蔡老師
聯系電話:0911-2650750 18811772068
郵箱:rdi@yau.edu.cn
地址:陜西省延安市寶塔區公學北路延安大學新校區延安大學鄉村發展研究院
郵編:716000
3. 經學校初審符合條件的人員,將隨后通知應聘人員參加面試、試講時間。凡來校參加試講博士可報銷往返交通費(火車、汽車票)及住宿費。
來源:http://www.snjob.gov.cn/app/article/content/5682.shtml?visits=1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