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區財政局2020年特聘崗位專干選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據《深圳市光明區機關事業單位專干管理辦法(試行)》(深光人〔2019〕29號)有關規定,深圳市光明區財政局決定面向社會選聘特聘專干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范圍
符合本公告及選聘崗位所要求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其中:
(一)以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身份報考的,須于2020年6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并在資格初審、復審階段出具國家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二)其他報考人員須于2020年6月30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并在資格初審、復審階段出具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驗證證明。
二、選聘崗位
詳見《深圳市光明區財政2020年特聘崗位專干選聘崗位表》(詳見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三、選聘條件
(一)報考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報考崗位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報考人員需符合選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各選聘崗位對報考人員最高年齡、相關工作經歷年限、取得相關職稱和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有具體要求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20年6月30日。
4.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和專業必須與選聘崗位要求一致。具體請參照《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詳見附件2)。專業是指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專業種類。
5.符合崗位任職回避要求。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報考的人員
1.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2.曾被機關事業單位開除、辭退不滿5年的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6月30日,報名時間截至6月30日下午17:00。
2.報名資料
(1)《特聘崗位報名表》(附件3,表內要貼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可粘貼電子版照片)1份;
(2)報名人員信息表(附件4);
(3)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4)學歷、學位證書及學歷、學位驗證證明;
(5)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社保明細及勞動合同);
(6)獨立撰寫的文字材料的有效證明;
(7)計劃生育承諾書(附件5);
(8)無違法犯罪記錄個人承諾書(附件6);
(9)任職回避承諾書(附件7);
(10)證明應聘人符合崗位規定條件的其他材料。
3.報名方式
本次選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
(1)請將填寫好的報名資料電子版和掃描件一并打包發至電子郵箱(czjbgs@szgm.gov.cn),報名材料請按順序打包壓縮,壓縮包文件名為“考生姓名+應聘光明區財政局xx崗位”;報名資料書面件將在資格復審時統一收取,請務必留存好報名資料原件;
(2)報名資料請在報名規定時間內發送至指定郵箱;
(3)具體薪資待遇可來電咨詢,聯系人:陳小姐;電話:0755-88210113。
(咨詢時間: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二)資格初審
1.光明區財政局針對此次選聘成立遴選委員會,由遴選委員會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審查預評),主要審查應聘者思想政治素質、工作經歷及工作業績與所聘崗位的匹配程度,審核中如有需要會與應聘者本人進行溝通。由遴選委員會最終決定進入綜合考核的人選,我局將通過短信或電話方式告知具體考核方式、時間、地點。
2.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的資格初審和入職前的資格復審。根據崗位條件和報名材料,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須真實,不可弄虛作假,在審查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綜合考核
1.通過資格初審的,將另行通知綜合考核時間、地點及形式。
2.綜合考核結束后,根據考生成績按規定程序確定進入體檢環節名單,綜合考核成績設置合格線,未達到合格線的不予錄取。
(四)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自發布體檢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自行前往任意三甲醫院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費用自理。
(五)資格復審及考察
1.重點審查考生的學歷、年齡、職業資格、職稱以及與報考崗位相關的職業背景和專業能力,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資格復審不通過的取消聘用資格。
2.體檢合格的考生因資格復審不通過或放棄資格復審的,相應崗位按綜合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參加體檢、資格復審人選。
(六)公示、錄用
1.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列為擬錄用對象,相關名單將在資格復審結束后在在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沒有投訴或有投訴經查不屬實或屬實但不影響錄用的,且不違反錄用和任職回避有關規定的,安排勞務派遣機構與擬錄用對象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入職,并按《深圳市光明區機關事業單位專干管理辦法(試行)》實施管理。公示中發現問題不予錄用的,相應崗位按綜合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復審人選。
2.擬錄用對象無正當理由或雖有正當理由但未經招錄單位批準,30天內(從公示結束之日起算)未辦理相關報到手續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其錄用資格,相應崗位按綜合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復審人選。
3.本次招聘人員用工形式均為勞務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晉升按照光明區專干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五、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所指日期、數字或等級均包含本數。
(二)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針對本次考試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的組織方無關。
(三)本次招考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1.深圳市光明區財政局,投訴舉報電話:88212032;
2.深圳市光明區紀委監委機關,投訴舉報電話:88211630;
3.深圳市光明區人力資源局,投訴舉報電話:88215747。
(四)本公告由光明區財政局負責解釋。
附件:
附件1:深圳市光明區財政局2020年特聘崗位專干選聘崗位表.xls
深圳市光明區財政局
2020年6月5日
深圳市光明區財政局2020年特聘崗位專干選聘崗位表 (一般特聘) | |||||||||
崗位類型 | 擬招用 人數 | 最高 年齡 | 學歷 | 學位 | 研究生專業 名稱及代碼 | 本科專業 名稱及代碼 | 其他報名條件 | 崗位工作內容 | 資格審核所需材料 |
綜合文字 | 1 | 35 | 全日制研究生 | 碩士及以上 | 哲學 (A01) 經濟學 (A02) 法學 (A03) 文學 (A05) 歷史學 (A06) 管理學 (A12) |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3年以上綜合文字工作經驗; 2.具有縣(區)級以上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綜合文字材料撰寫經驗,并曾在縣(區)級以上黨報黨刊、黨政信息發表2篇以上文章; 3.曾在國家級核心期刊或副省級以上黨報黨刊、黨政信息發表2篇以上文章者優先。 | 1.負責局大型綜合材料的撰寫; 2.負責黨政信息、改革和調研、重要會議、宣傳等相關材料的撰寫; 3.從事財政綜合事務處理。 |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驗證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社保明細及勞動合同); 5.獨立撰寫的文字材料的有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 |
審計監督 | 1 | 35 | 全日制研究生 | 碩士及以上 | 財政學 (含∶稅收學)(A020203) 審計碩士 (專業碩士)(A020217) 會計學 (A120201) 會計碩士 (專業碩士) (A120206) |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財稅系統工作經驗,熟悉財政管理業務流程; 2.具備較強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專業判斷能力和綜合文字寫作能力,可獨立撰寫大型文字材料; 3.精通審計、會計有關法律法規,熟練掌握審計理論、審計程序等理論知識。 | 1.研究有關財政、稅收、會計管理、審計等方面的政策及文件,起草綜合性文字材料; 2.參與信息化建設工作,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及風險管理進行評審,規范及完善工作流程; 3.參與全區集中核算單位會計憑證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的審核,加強財政資金管理使用審計監督。 |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驗證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社保明細及勞動合同); 5.獨立撰寫的文字材料的有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相關專業資格證書(如有則提供)。 | |
政府采購 | 1 | 35 | 全日制研究生 | 碩士及以上 | 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A030103) 民商法學 (A030105) 經濟法學 (A030107) |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3年以上法律相關工作經驗,熟悉有關法律體系知識; 2.具備較強的綜合文字寫作能力; 3.具有管理工作經驗者優先。 | 1.研究上級部門有關政府采購等方面的政策及文件,起草綜合性文字材料; 2.跟蹤政府采購投訴等案件辦理情況; 3.協助處理全區政府采購監管工作。 |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驗證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社保明細及勞動合同); 5.獨立撰寫的文字材料的有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
文章來源: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gzgg/content/post_77562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