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
巫山縣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共122名,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巫山縣2012年第三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的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
以下情形不屬于招聘范圍: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在讀的非應屆全日制畢業生;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現役軍人;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
3、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工作;
4、具備招聘崗位所必備的專業基礎知識和較強的實踐操作技能;
5、適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滿18周歲且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詳見《一覽表》);
7、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按報考崗位競爭,分別聘用,巫山縣公辦學校在職在編人員(含特設崗位老師)不得報考巫山縣教育事業單位。
(一)報名時間
1.巫山縣藝術團
2012年9月1日至9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巫山縣衛生局所屬事業單位
2012年9月1日至9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巫山縣教育事業單位
2012年9月17日至9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報名地點
1.報考巫山縣藝術團
報名地址:重慶市巫山縣高唐街道辦廣東東路333號4樓巫山縣文廣新局辦公室,外地考生可通過電話報名。聯系人:劉老師、王老師,電話:023-57683990。
2. 報考巫山縣衛生局所屬事業單位
報名地址:重慶市巫山縣高唐街道辦凈壇一路30號,巫山縣衛生局人事科,外地考生可通過電話報名。聯系人:林老師,電話:023-57689956。
3. 報考巫山縣教育事業單位
報名地址:重慶市巫山縣高唐街道辦廣東中路405號,巫山縣教委人事科。聯系人:訚老師,電話:023-57685507。
(三)報名手續及資格審查
報考者須持本人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等有關證件原件及相關復印件(A4紙)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張到指定地點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有工作單位的,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電話報名者需提供相關證件傳真件,領取準考證前提交證件原件驗證,驗證不合格者,取消報名資格。
(四)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必須達到1:2方能開考。若達不到規定比例,則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數至規定比例。特殊崗位和急需緊缺專業報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同意,則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五)領取準考證
考生憑本人身份證于筆試前一個工作日內在相應的報名處領取準考證。
五、考試
(一)筆試
1.巫山縣藝術團的筆試科目為公共科目,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及崗位專業基礎知識。分值100分。考試時間: 2012年9月15日,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2.巫山縣衛生局所屬事業單位的筆試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專業科目內容為崗位專業知識,分值各100分。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時間:2012年9月15日,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公共科目成績×50%+專業科目成績×50%。
3.巫山縣教育事業單位筆試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專業科目小學教師崗位考語文、數學和教育學、心理學;幼兒教師崗位考幼兒教育知識和教育學、心理學。分值各100分。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時間:2012年9月22日,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公共科目成績×50%+專業科目成績×50%。
(二)面試
1. 巫山縣藝術團面試
巫山縣藝術團的面試與專業科目測試合并,采取專業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
(1)舞蹈專業:
①成品舞蹈或劇目片段(可自備演出服裝),時間3分鐘以內(30分);
②舞蹈基本功和技巧展示(40分);
③個人才藝展示(不限種類)(20分);
④專業知識(10分)。
(2)聲樂專業:
①自選歌曲2首(伴奏帶自備)(40分);
②視唱練耳(30分);
③個人才藝展示(不限種類)(20分);
④專業知識(10分)。
(3)音響專業:
①專業知識(30分);
②實際操作(70分)。
(4)相關事項
專業技能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專業技能測試在巫山縣進行(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由縣人力社保局和縣文廣新局共同組織實施,請專業人士擔任評委。
參加專業技能測試人員按實際擬招聘崗位人數1:2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的緊缺特殊崗位除外)。無法遞減的,考生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需達到縣藝術團其他崗位進入專業技能測試人員的最低成績,方可進入專業技能測試。若最后一名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專業技能測試。
專業技能測試實行100分制,60分及以上為合格,低于60分,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當場公布。評委對考生專業技能測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專業技能測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需形成書面材料報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2.巫山縣衛生局所屬事業單位的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按實際擬招聘崗位人數1:1.5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人數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考生筆試總成績需達到其他崗位(縣藝術團以外的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最低成績,方可進入面試。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成績總分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低于60分,不得確定為體檢人眩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需形成書面材料報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3.巫山縣教育事業單位面試采取說課方式進行。按實際擬招聘崗位人數1:1.5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人數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考生筆試總成績需達到其他崗位(縣藝術團以外的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最低成績,方可進入面試。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成績總分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低于60分,不得確定為體檢人眩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需形成書面材料報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4.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1.巫山縣藝術團: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成績×50%+面試成績×50%。
2.巫山縣衛生局所屬事業單位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3.巫山縣教育事業單位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4.所有成績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六、體檢
體檢人選按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考生。若最后一名擬聘人選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則依次以學歷、職業(執業)資格、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并結合衛生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因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出現的空缺崗位,按本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考核
體檢合格者,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素質、現實表現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全面考察,并對其他條件進行復審。因政審不合格、自動放棄等出現空缺時,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
考試成績等有關事宜,通過巫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擬聘人員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巫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考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擬聘用單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1.經考試、體檢、考核、公示合格者,報考巫山縣藝術團和巫山縣衛生事業單位的,按報考崗位由縣人力社保局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報考教育事業單位村級小學教師全部安排到農村缺編村校或邊遠缺編小學任教,幼兒教師全部安排到鄉鎮幼兒園任教,聘用辦法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由被聘用考生在報考崗位中自行選定(具體崗位考試前公布)。
2.經審批同意聘用的考生,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考生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考生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以及重慶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考生的工資福利待遇。經審批同意聘用在巫山縣教育事業單位的人員,須在聘用之日起2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如果在規定期限內未取得將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資格。凡聘用考生須在本單位最低服務5年。
3.公開招聘的考生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任;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考生,取消聘用資格,解除人事關系。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考聘用工作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招考工作要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和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本簡章由巫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巫山縣2012年第三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考生崗位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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