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光明區委宣傳部面向市內公開選聘職員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中共深圳市光明區委宣傳部(以下簡稱光明區委宣傳部)決定面向深圳市內公開選聘職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
詳見光明區委宣傳部面向市內公開選聘職員崗位表(附件1)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報名崗位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深圳市規定的職員選聘條件;
4.符合本公告及《光明區委宣傳部面向市內公開選聘職員崗位表》(見附件1)規定的職位條件;
5.報考的最高年齡、工作經歷年限、取得相關職稱或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時間的截止日期為2020年9月14日;
6.報名者須符合任職回避制度有關規定;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選聘: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參加本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考試作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選聘報名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至2020年9月21日17:00。
2.報名資料:
(1)《光明區委宣傳部面向市內公開選聘職員報名表》(附件2,表內須附有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光明區委宣傳部面向市內公開選聘職員報名信息采集表》(附件3);
(3)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
(4)學歷、學位證書及認證證明;
(5)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及認證證明、所在單位聘書及聘用合同;
(6)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擬錄(聘、調)人員計劃生育情況個人承諾書(本人手寫簽名)(附件4);
(7)無違法犯罪記錄個人承諾書(本人手寫簽名)(附件5);
(8)任職回避承諾書(本人手寫簽名)(附件6)。
3.報名方式:
本次選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
(1)請將填寫好的電子版和掃描件一并打包發至電子郵箱(xcbbgs@szgm.gov.cn),報名材料請按順序打包壓縮,壓縮包文件名為“職員選聘+姓名”。報名材料請在規定時間內發送至上述指定郵箱,報名截止后所投遞的報名資料均不受理。
(2)聯系人:嚴先生,聯系電話:0755-88219579(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根據工作安排,對考生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主要預評應聘者思想政治素質、工作經歷、工作業績與所聘崗位的匹配程度,審核通過的,于報名截止后的5個工作日內,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參加考試,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應聘人員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須真實,不可弄虛作假;在審查中發現應聘者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考試
(一)考試方式
考試方式為面試,重點考察應聘者的專業素質、業務水平及其他綜合能力。由專家組按照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對應聘者的業務水平和適崗能力進行綜合測評。
(二)時間及地點:具體考試時間及地點,將以短信的方式另行通知。
(三)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合格線為70分,考生成績將于考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公布。按擬聘人數從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錄人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四、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參加體檢,體檢報告在資格復審時一并提交。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時間及醫院另行通知。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費用自理。
五、資格復審及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由我部對其進行資格復審,并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員,經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
經面試、體檢、資格復審合格的擬聘人員,在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公示不少于7個工作日。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有投訴經查不屬實或屬實但不影響聘用的,且不違反《深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深人社規[2019]9號)有關規定的,由聘用單位按規定時間申報辦理聘用備案手續。
七、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有投訴經查不屬實或屬實但不影響聘用的且不違反《深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深人規〔2019〕9號)等有關規定的,由用人單位按規定時間申報辦理聘用手續。擬聘人員接到通知15個工作日內未到用人單位辦理聘用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職員聘用資格。
八、遞補
因擬聘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聘用資格、自愿放棄等情形空出的選聘名額,由聘用單位決定是否遞補,具體參照《深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執行。
九、試用期
對擬聘人員,由招聘單位按規定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結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繼續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辦理解聘手續。
十、其他事項
(一)所聘人員聘用后需在用人單位工作滿5年。
(二)所聘人員入職后的崗位聘任按深圳市現行的崗位管理制度及相關政策實施管理。
(三)對在公開選聘過程中違反深圳市職員招聘規定及本公告規定的單位及應聘者,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四)公開選聘期間,擬聘人員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五)本公告由光明區委宣傳部負責解釋。
中共深圳市光明區委宣傳部
2020年9月14日
附件:
附件:3.光明區委宣傳部面向市內公開選聘職員報名信息采集表.xlsx
附件:4.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擬錄(聘、調)人員計劃生育情況個人承諾書.docx
文章來源: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content/post_8093227.html